中国政情

宋杰:中国“反对无效”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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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一篇题为《中国在联合国又一次“反对无效”》的评论,传遍了中国网络媒体。事情起因是:12月21日,联合国大会临时增加了议程,决定就列支敦士登等国提出的一份决议草案,要求联合国设立“协助调查和起诉自2011年3月以来在叙利亚境内犯下国际法所规定最严重罪行者的国际公正独立机制”进行表决。


最终,该决议草案以105票赞成、15票反对和52票弃权通过,决定设立相应公正独立机制以对叙利亚冲突期间,涉及违反国际法的行为追究责任。中国属于投反对票的15国之一。联合国官方微信对此推送文章的标题是:“中俄反对无效,联大设立叙利亚追责机制”。


中国当然有权在关涉自身重要利益的事项上投反对票,即使相关反对票属于国际社会中的少数。这本身没有任何争议。然而,考虑到“反对”的声音在国际事务治理中的意义有限,以及中国本身在国际事务中的角色正在发生着重大转变,对于某一国际事务是否需要通过否决的形式来表明立场,这对于中国而言,可能是一个需要慎重思考和对待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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