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情

梁振英:袭击我的人应绳之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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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锐民 香港特派员

yikyms@gmail.com

就在香港立法会昨日又因为“拉布”行动出现“流会”的同一天,特首梁振英在“掷杯案”审理中批评,立法会议员抗争手法愈见激烈,强调“袭击我的人应该要绳之于法”。

梁振英昨天仍未在东区裁判法院法庭内完成供证,裁判官押后至今早续审。

选择自辩的立法会议员黄毓民在问梁振英是否因其“处处作对”而诬告他时,梁表示“不同意”,强调报案时不知道黄是涉嫌袭击者。

黄毓民又称,梁将口供上用字由“抛”“掷”改成“掟”(广东话,相当于掷),是因为有人说这样可以支持“普通袭击”指控。梁振英不同意。

但黄毓民进一步指出,“掟”玻璃杯需很大力,而“抛”“掷”则是较温和动作,质疑梁振英“抛”“掟”不分是撒谎。梁反驳,如是温和动作,杯子就不会去得那么远,也不会那样碎。

梁振英激动地多次重申“不想答这些重复的问题”,不希望被人在“抛”字上做文章。黄直指梁的情绪有些失控,要求梁暂时离席,并获裁判官批准。

下午继续聆讯时,黄毓民质疑梁振英指案发时担心二次袭击,是凭空捏造,若当时有顾虑,不可能去拾起玻璃碎片,而且抛掷东西的人已被带离会议厅。

梁振英回应说,当时的袭击严重,但不知是谁袭击,而袭击者的同党可能有第二次袭击。黄毓民问梁振英是否觉得立法会有很多恐怖份子,梁振英指是否恐怖,被告可以自己判断。

当梁振英批评立法会议员抗争手法愈见激烈时,黄即时打断,批评梁在发表政治论述,要求裁判官制止发言,裁判官则认为是黄的问题导致梁的回答,而黄就反斥:“你(裁判官)不可以这样维护他。”

黄毓民涉嫌于前年7月3日立法会答问大会期间向梁振英投掷玻璃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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