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众志主席林朗彥昨早在入境香港时被警方拘捕,随即被带至法院应讯。香港媒体透露,他暂时无须答辩,并获准保释,不过得遵守长达11小时的宵禁令。
林朗彥被指在联同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成员周庭于6月21日包围湾仔警察总部事件中,涉嫌“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组织未经批准集结”以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三项罪,三人早前一起被控;黄和周的案件上周五提堂,不过林朗彥因早前离开香港,没有出庭应讯。
综合港媒报道,林朗彥昨早在香港国际机场入境时即被带走,下午被带到东区裁判法院应讯,并获准以1万港元(1776新元)保释外出,但须遵守从晚上8时到翌日早上7时的宵禁令,期间不得离港,以及不得踏入警察总部一带等。案件押后至11月8日再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