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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港女嫌犯称愿赴台自首 台检方:陈同佳赴台只能算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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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检方昨天说,陈同佳此前已被士林地检署列为杀人案被告并发布通缉令,不符合自首条件,无法因自首获得刑期减免,陈同佳赴台只能算是投案。


(香港/台北综合讯)因在台湾涉嫌杀害香港少女潘晓颖而触发反修订《逃犯条例》争议的疑犯陈同佳,前天致信香港特首林郑月娥,称自己愿在刑满后到台湾受审。林郑月娥形容这是让人释怀和宽心的结局,希望事件能缓解目前的紧张局面。


综合“香港01”、明报网等报道,台湾刑事警察局昨天称,前晚收到香港警务处来信,转达了陈同佳愿意赴台自首的意愿,以及香港方面会用合法方式提供协助。陈同佳目前因洗黑钱罪在香港监狱服刑,预计最快在本月23日获释,但在刑事检控方面,香港律政司并无足以控告他在台湾涉嫌杀人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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