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政局

洁蒂承诺交棒前解决 国行或动用行政执法权处理一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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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综合讯)即将在下个月底卸任的马来西亚国家银行总裁洁蒂承诺,她会在交棒前解决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的问题,并表示国行正寻求动用行政执法权处理此事。

她说,国行早前指示一马公司把三项总值18亿3000万美元(约25亿新元)的海外投资撤回马国,但一马公司并未在限期内将有关汇款的证明文件交给国行,因此,国行建议对一马公司采取法律行动。

不过她强调,一马公司触犯的并非是刑事罪,因此国行不能要求总检察署提控该公司,而只能采取国行的行政执法措施,其最高刑法也只是罚款。

洁蒂周三在2015年国行年报汇报会上指出,根据一马公司的说法,上述资金已用来偿还外债和进行公司重组,因此无法撤回,对此,国行接受这个理由,但还需要该公司提交更多文件来佐证。“但一马公司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呈相关证明文件,也没有给理由和解释,这违反国行的指示和条例,国行决定采取法律行动。”

她也说,总检察署之前已决定不对付一马公司,对此国行无法继续追根究底,但仍可采取行政执法行动,对付违反国行条例的公司。

她强调,她会在任内完成此事,以便能将一个“干净”的位置交给接班人,避免新总裁还要面对及处理一马公司问题。

国行要求提交证明文件 一马公司称未接获通知

针对国行指一马公司逾期仍未提交证明文件,该公司发表文告说,他们并未接获国行的任何正式通知,因此无法进一步回应此事。

不过,一马公司表示,该公司过去充分配合国行的调查,包括提供所有的文件及证明,未来会继续与国行合作,在该公司能力所及和法律权限内,提供任何国行需要的资料。

国行去年8月提交一马公司的调查报告给总检察署时指出,一马公司在申请海外投资批准时没有提供准确或完整的资料,因此违反1953年外汇管制法令,并建议总检察署对一马公司作出刑事提控。同时,国行也撤销了一马公司的三项海外投资批准,并指示该公司必须将这笔高达18亿3000万美元的资金调回马国。

不过,总检察长阿班迪当时指国行当初未要求一马公司提供特定资料及厘清一些疑点,因此不能指控一马公司违反外汇管制法令,并称总检察署专员在研究国行的调查报告后,没有发现一马公司人员违法,因此驳回国行的建议,不会对该公司采取进一步行动。

另一方面,针对接班人选,洁蒂重申,新国行总裁不能有政治背景,也不该被政治影响,必须保持绝对的中立及独立。

她说,国行总裁和政府领导人只能保持“专业”的关系,彼此不需要深入了解,更不能是朋友。“新的国行总裁除了需要有经济和金融知识,更必须坚持国行的独立性,不受政治干预,而且必须带领现有的国行团队,只做对国家和人民有利的事。”

无论如何,她没有透露心目中的人选,只表示国行已提呈有关名单,最后人选将由政府决定及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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