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一马公司、1MDB)指出,该公司从未投资或汇款给制作好莱坞影片《华尔街之狼》(The Wolf of Wall Street)的红岩电影公司(Red Granite Pictures)。
一马公司今日在声明中说:“一马公司从未直接或通过仲介投资或汇款给红岩电影公司。我们否认一些媒体报道指一马公司资助《华尔街之狼》的制作,或与该影片有任何关系。”
红岩电影公司是由马来西亚首相纳吉的继子、首相夫人罗斯玛的儿子里扎阿兹(Riza Aziz)于2010年成立。该公司于2013年投资拍《华尔街之狼》。
美国《华尔街日报》去年12月报道,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正调查纳吉家族拥有的资产,包括里扎所成立的电影公司。该报昨天再次指一马公司资助该影片的拍摄。
《华尔街之狼》于2014年获提名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影片,该影片包括里扎共有五名制作人,但在奥斯卡公布的入围名单中,只有其中四人的名字,里扎是唯一被除名者。据了解,奥斯卡通常只允许每部影片提名三名主要制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