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政局

涉一马前子公司弊案 纳吉出庭自辩证词2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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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被控七项涉及一马公司(1MDB)前子公司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约1380万新元)弊案昨日进入自辩阶段,被告纳吉昨早选择在证人栏宣誓自辩,成为马国史上首位因抵触刑事罪被判表面罪明成立而出庭自辩的前首相。


66岁的纳吉念出其长达243页的书面证词,其中列出他不应被控七罪(三项刑事失信、一项滥权和三项洗钱罪)的理由。这些罪名一旦成立,被告将面对的刑罚包括监禁最高20年、鞭笞和罚款。


他说,早在2009年,登嘉楼州政府和登州务大臣机构(MBTI)连同时任国家元首、登州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决定成立一个以110亿令吉资本的主权财富基金,并命名为登嘉楼投资机构(TIA,一马公司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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