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局势

新华社:近10万台湾人从事电信诈骗 每年20多亿元赃款从大陆卷到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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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讯)中国大陆警方说,近年来愈演愈烈的电信诈骗犯罪源于台湾,官媒更引述“来自台湾方面的资料”称台湾有近10万人从事电信诈骗,但由于“台方打击不力”,以台湾人为骨干的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屡打不绝,藏匿海外、疯狂作案,给中国大陆民众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据新华社报道,统计显示,每年约有100多亿元(人民币,下同,20多亿新元)的电信诈骗犯罪赃款被骗子从大陆卷到台湾,大陆公安机关虽采取各种措施追赃,但至今仅从台湾追缴回20.7万元(4.34万新元)。

报道引述大陆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台湾人为骨干的电信诈骗集团实施的诈骗案损失,占全部电信诈骗案损失的50%以上,而千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都是台湾电信诈骗集团实施的”。例如,2015年12月29日,贵州都匀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一名杨姓出纳就被台湾电信诈骗集团骗走了1.17亿元。

报道指台湾法律对电信诈骗犯罪量刑较轻,证据认定标准与大陆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很多犯罪嫌疑人或无法定罪、或重罪轻判,判处刑罚的不到10%,助长了骗子的嚣张气焰和犯罪欲望。

报道举例说,北京公安机关2013年8月在柬埔寨抓获并移交给台湾警方处理的犯罪嫌疑人林明浩、梁家弼、吴汉杰等21名团伙头目,2015年又出现在印尼、柬埔寨、澳大利亚等国开设诈骗窝点,招兵买马、继续作案。

在许多电信诈骗团伙中,老板和骨干都是台湾人,剧本即“话术单”也是由台湾人来编写;打第一通电话接触受害人的“一线”人员,则以没什么诈骗经验的大陆人为主。

办案民警受访时指出,台湾电信诈骗起步较早,诈骗的主要对象是台湾民众。随着台湾加大防骗宣传力度,诈骗没有了市场。2002年前后,难以在台湾立足的电信诈骗团伙将眼光投向大陆,开始向福建等地转移,以诈骗大陆群众为主。

公安部刑侦局副处长张军说,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发达的另一个原因在于,他们能不断翻新剧本,其中公检法的剧本比较“经典”,主要利用民众对公检法的敬畏和信任,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受害人账户涉及犯罪案件为由,屡试不爽。

张军说,最新的诈骗手法之一是开设中国大陆司法机关的“山寨网站”,根据受害人提供的身份信息和照片制成“通缉令”挂在网上,把链接发给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是不会上网的中老年人,就通过传真发送“通缉令”,让受害人在又惊又怕中信以为真、落入圈套。

2009年4月,两岸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加大了对电信诈骗的联合打击力度,诈骗团伙继而向东南亚、非洲、大洋洲等国家转移,一些团伙还向俄罗斯远东地区转移,实施跨境电信诈骗。

张军说:“诈骗的窝点越设越远,像这次的肯尼亚,他们主要是考虑远离中国大陆,增加抓捕难度,从而逃避打击。”

报道说,自2011年以来,两岸警方曾联手前往印尼、柬埔寨、菲律宾等国逮捕行动,共逮捕疑犯7700余名,其中4600余名属台湾籍。但部分移交台湾警方处理的疑犯,获释后又再行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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