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行政院昨天通过俗称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未来未经相关主管机关许可径自赴台的大陆投资者,可处罚金将从现行60万元新台币,大幅提高至2500万元。
在两岸关系持续僵滞、陆资积极向外扩张的大环境下,台湾民进党政府计划修法,以巨额罚金严惩违法赴台的中国大陆投资者。
台湾行政院昨天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俗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未来未经相关主管机关许可径自赴台的大陆投资者,可处罚金将从现行60万元(新台币,下同,约2万7000新元),大幅提高至2500万元。此外,规避、妨碍或拒绝检查的违法陆资也新增罚则,可处最高250万元。行政院长赖清德已指示大陆委员会与立法院朝野党团沟通,早日完成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