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马双边关系

马副外长:有权与新重谈水供协定

根据1962年水供协定,马来西亚同意以每千加仑0.03令吉(约0.01新元)的价格,每日供应2.5亿加仑生水给新加坡,并以每千加仑0.5令吉(约0.17新元)的价格向新加坡回购经处理的净水。(档案照)
根据1962年水供协定,马来西亚同意以每千加仑0.03令吉(约0.01新元)的价格,每日供应2.5亿加仑生水给新加坡,并以每千加仑0.5令吉(约0.17新元)的价格向新加坡回购经处理的净水。(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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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外交部副部长马祖基表示,马来西亚仍有权与新加坡重新谈判两国之间的水供协定。

马祖基周三(10月31日)在国会答询时表示,首相马哈迪将于11月12日访问新加坡,预料水供是其中一项重要课题。他强调:“根据协定,马来西亚在1986和1987年之后仍有权重新检讨水供,这是不容质疑的。”

第33届亚细安峰会及系列会议将于11月11日至15日在新加坡举行。马哈迪到时将出席会议并与新加坡总理李显龙会面。

针对新加坡外交部前常任秘书比拉哈里早前指马方1987年已放弃检讨水供协定条款的权利,马祖基表示,马方在1987年后重新检讨水供的权力是不容置疑的。他认为1962年水供协定的水价让让马方无利可图,因此政府必须重新检讨水价。

他说,外交部长赛富丁7月30日访问新加坡时,已向新加坡总理李显龙清楚表明马方的立场,这项立场就是在1962年水供协定生效25年后,马方有权随时重新检讨水供议题。

根据1962年水供协定,马来西亚同意以每千加仑0.03令吉(约0.01新元)的价格,每日供应2.5亿加仑生水给新加坡,并以每千加仑0.5令吉(约0.17新元)的价格向新加坡回购经处理的净水。

然而,新加坡处理生水的成本是每千加仑2.4令吉(约0.81新元),这比卖给马方净水的价格高了1.9令吉(约0.64新元)。马方以0.5令吉向新加坡购买净水后,再以每千加仑3.95令吉(约1.34新元)的价格卖给当地消费者,这比其买价高了3.45令吉(1.17新元)。

新加坡外交部长维文7月在国会表示,制定水价的水供协定是新马缔结分家协定的一部分,任何违约行为将等同于质疑新加坡主权独立,单方面更改协定条款更是绝不允许。

他重申,马方1987年决定不调整生水价格后,就已失去检讨水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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