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日报新闻)荷兰村银行抢劫案,洋汉抢匪手上的字条只写着寥寥数字:“这是抢劫、我有武器”,字条上的字是用手写,他以此成功劫走3万元。


本报连日报道,荷兰村一带的渣打银行分行前早11时30分发生劫案,一洋汉递送恐吓纸条给银行职员,表明抢劫意图后,迅速卷走3万元现金并逃离现场,警方人员目前还在范围超过15个足球场展开地毯式搜索。


据了解,洋劫匪案发时是隔着玻璃窗,将一张手写字条递给柜台的一名女职员,而女职员取过一看,赫然看到洋汉竟是要抢劫。


据本报深悉,字条内容的大意是:“This is a robbery, I have a weapon,give me money, don’t call police”。(这是抢劫,我有武器,给我钱,切记不要报警)


一般相信,银行女职员担心对方身上有武器,因此不敢张声,为保银行一众人等的安全,她过后只得乖乖交出3万元现金。


这起案件在坊间引发热议,许多人对洋汉涉案感到纳闷,也有很多人在讨论字条到底写了什么。


完整报道,请翻阅09.07.2016《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