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夫妇婚后,是应该选择和父母同住,还是搬出来住,享受浪漫的“二人世界”?


也许有人会说,子女与父母同住,父母既不孤独,子女日常生活也有人照料,这样看来,与父母同住对孩子和父母都有好处。但是根据调查,现今越来越多父母不愿意与子女同住,他们觉得自己跟子女观念上的代沟,反而增加了两代人之间的矛盾。


上面所说的是本地的情况,在海拔3280米的云南香格里拉却不是这样的。


上个月到云南香格里拉出差时,认识了生息繁衍在高原的藏族。藏族因为独特的地理环境以及人文风俗,与中国其它民族文化有所差异。


不论男女,老大当家


到藏民家做客,发现当地村民有好些都是四代同堂,他们和蔼善良、热忱勤快,生活素朴。藏民索朗与我分享了许多藏族风俗文化,让我长了不少知识,其中包括延续至今的藏族婚姻与家庭观。


藏人婚姻制度中,一般都是老大当家,没有“留男不留女”的风俗。这种婚姻制度表现了男女平等,生男生女同样传家继业。


家庭子女中的“大当家”,不论男女,除了继承家业,也是主要赡养父母的人。除了必须留家,不被允许到外地工作或发展,“大当家”还得主持家中大小事务,肩负起照料父母衣食住行、承担父母生老病死的责任。


对藏族而言,每个家庭里的“大当家”付出再多都是应该的。但这并不代表其他外嫁或另立门户的子女可以排除赡养父母的责任。当父母需要照料时,“大当家”以外的子女也会根据情况尽自己的责任。平日有空时,其他子女也都会回去看望父母。


按照藏家传统习俗,婚姻大事都得由长辈做主。藏族一般结婚得早,大约十五六岁,父母就会为“大当家”挑选合适的婚嫁对象。当然,父母都不会允许让自己的“大当家”,迎娶或嫁给别人家的“大当家”。在当地,“大当家”都顺从父母的心意,相信父母给自己挑选了最好的对象,不会违抗父母之命。对他们而言,这是孝敬父母的表现。


入赘女婿不会受歧视


另一方面,入赘女婿不会受到社会歧视。男方入赘到女方家,无论对内对外,都意味着他成了一家之主。在藏族人眼里,男到女家比女嫁男家要强得多,同时可避免婆媳问题。


由于国情、地理环境及风俗的不同,藏家婚姻与家庭观,也许并不适合一般的大城市。但我认为藏族所崇尚的孝敬父母的价值观,仍是值得我们推崇与好好省思的。


每每看到家庭悲剧或纠纷不断上演,心里不免感到难过,如果孝敬父母的优良传统能更好地贯彻在现今社会里,将有助建立一个更和谐、健康的社会。


(作者为华文媒体集团新闻中心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