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企业侵犯姓名肖像权 刘德华索赔40万

刘德华告浙江一企业侵犯姓名肖像权。(图:网络)
刘德华告浙江一企业侵犯姓名肖像权。(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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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讯)刘德华诉浙江一企业侵犯姓名肖像权,索赔200万元人民币(约40万3490新元)!

华仔及其经纪公司发现被告在未获授权情况下,在其净水器相关产品及包装盒上使用华仔肖像和签名,并在其官方网站和其它商业网站宣传、推广产品,欺骗误导消费者,使公众误以为他是净水器及相关产品的形象代言人,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后果,损害了原告利益,因此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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