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诗诗、林心如护名誉 怒告黑粉双双获胜

刘诗诗(左)、林心如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名誉权。(互联网)
刘诗诗(左)、林心如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名誉权。(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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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讯)中国大陆女星刘诗诗与台湾艺人吴奇隆结婚四年刚诞下一子,去年7月20日以名誉权被侵犯为由,起诉抹黑她的网民。北京法院4日判决刘诗诗胜诉。

据悉署名“痴汉少女小奶猪”的网友之前常在微博抹黑刘诗诗:“不孕不育失业抠脚老丧姨,配和人类比吗?”“你家刘诗诗生不出孩子怪我啊”“刘诗诗离开男人和子宫,就是一坨无人问津的屎”等字句。被告网友辩称是陈伟霆粉丝,因《醉玲珑》戏份问题对刘诗诗不满,才和其他网友笔战。法院最终判决该网友除了连续15天登报道歉外,还要赔偿10万人民币精神损害抚慰金(约2万新元)。

另外,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6日公布:台湾女星林心如的名誉权纠纷案在5月29日一审胜诉,被告孟某须在新浪微博连续72小时置顶致歉,并赔款人民币6万元(约1万2000新元),林心如决定将全部赔款捐献公益。

林心如2017年被孟某炮轰“因不爽赵薇比自己红,用扎小人诅咒对方快点死。”她和霍建华出席慈善活动,又遭酸“良心被狗吃”“蛇蝎”“一毛钱没捐”,孟某负面微博内容被广泛传播,林心如因此向法院提告。

范冰冰肖像权官司胜诉

因为逃税风波被罚8.8亿人民币(约1亿7400万新元)的中国大陆女星范冰冰,继早前告某电器公司侵犯其肖像权后,再以同样理由提告一家百货公司。此案件近日宣判,被告的百货公司须连续登报3天道歉,在7天内赔偿7万人民币(约1万3800新元)的经济损失,至于范冰冰要求的精神损失及维权成本,则被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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