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所能不能扳回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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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势论市

根据世界交易所联合会的数据,在2017年,新交所的每月转手率最高为35%,而香港则介于31%至65%。

当新港两地都让同股不同权的企业上市后,两个交易所将继续交锋。

届时,新交所的考验不是它能不能吸引国际的独角兽前来上市,而是它能不能留住另外两只本地的独角兽——来赞达和Grab。

迈入2018年不到一个月,新加坡交易所便动作频频。先是就是否保留上市公司发布季度业绩报告征询公众意见,然后是对同股不同权的“两级投票制股份结构”(dual-class shares,简称DCS)敞开怀抱。

两个“松绑”动作,显然是希望改善新加坡作为一个资本市场的吸引力。

本地股市的流通量低,投资者对本地股市兴趣不大,企业前来上市的意愿也不高。新交所近年来尝试不同策略致力于改善情况,但成效似乎不大。

根据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网站的数据,去年首11个月,本地股市的总交易值是2743亿元,全年交易值虽然将是2014年以来最高,但比起2013年的3548亿元仍有段距离。

这个成绩跟香港比起来,更是天渊之别。香港去年的日均股票交易值比新加坡高出12倍之多。

曾经,新加坡是一个占上风的市场,而今却输了不只一个马鼻。

须吸引有号召力公司来上市

股市交易量低是因为上市公司的吸引力不够。要改善股市流通量,就要吸引有号召力的公司前来上市。

然而,有号召力的公司为什么要到一个流通量低的交易所挂牌?

这是一个鸡和蛋的问题,也是一场恶性循环,如果不改善,情况只会越来越糟。

不只有分量的企业不来上市,就连本地企业都弃新择港。去年到香港挂牌的新加坡公司增加超过一倍。在2013年,只有两家本地公司到香港上市,2016年增至六家,去年则多达15家,当中还包括本土“独角兽”——电玩产品公司雷蛇(Razer)。

港交所也有捶心肝的时候

港交所主要的吸引力是更高的估值和流动性,但它也有捶心肝的时候。

由于股权架构问题,阿里巴巴三年多前打消在香港上市的念头,远赴美国上市。

为了不要因为同个问题,与即将上市的小米失之交臂,本月16日,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在出席一个活动过后表示,争取在6月公布同股不同权的上市细则,最快能在6月底接受相关公司上市。

两天后,新交所首席执行长罗文才也在业绩发布会上宣布,决定允许采用DCS的公司在本地上市,有关条例预料今年上半年制定。

新交所曾经因为股权结构,与英超足球队曼彻斯特联队(Manchester United)擦身而过。2011年市场传闻曼联要以DCS来本地上市,却不获新交所允许,结果转到美国上市。

之后,有关DCS的讨论久不久便会浮上台面。去年2月,新交所终于针对让采用DCS的公司在新交所上市,展开公众咨询,并在将近一年后才拍板。

新交所对DCS持保留态度,主要基于担心小股东的利益受损,这也是维权投资者和企业治理专家反对DCS的原因。

对于是否应该允许上市公司采用DCS,反对与支持的两股力量可以说是势均力敌。

流动性和估值是最终考量

DCS结构主要限制公司上市后新股东对公司的影响力,让创始股东对公司有绝对权,不再是同股同权。目前,除了美国和加拿大,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或地区都坚持同股同权的原则。

不少科技公司采用同股不同权的双层结构,例如面簿(Facebook)、谷歌(Google)等。去年在美国上市的Snap甚至向投资者发行没有投票权的新股。

虽然新交所可以对DCS公司的主要股东附加一些约束来保障小股东权益,但如果附加太多条件却又可能减弱新交所对这些公司的吸引力,到头来是白忙一场。

再说,太多安全措施也未必是件好事,这会让投资者理所当然地认为他们的投资是安全的,而不去做该做的功课。尤其是新交所启动DCS初期,估计吸引到的公司在素质上可能不会太高,规模可能也不会太大,极可能只是一些不知名的起步公司,容易遭遇滑铁卢。

台面上的另一个问题是:允许DCS公司上市之后,是否意味着我们就有足够的吸引力,把像小米这样的独角兽吸引到新加坡挂牌?

答案是未必。新交所只是为这些公司开启了大门,公司选择到哪里上市,流动性和估值才是最终考量。

根据世界交易所联合会(World Federation of Exchanges)的数据,在2017年,新交所的每月转手率最高为35%,而香港则介于31%到65%,当新港两地都让同股不同权的企业上市后,两个交易所将继续交锋。

届时,新交所的考验不是它能不能吸引国际的独角兽前来上市,而是它能不能留住另外两只本地的独角兽——来赞达(Lazada)和Gr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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