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大力度对付洗黑钱 去年被起诉者增加五成

金管局反洗黑钱署执行署长郑美英说,近年来比特币等数码加密货币兴起,使得不法分子能快速完成跨境交易,为反洗黑钱带来新挑战。(互联网)
金管局反洗黑钱署执行署长郑美英说,近年来比特币等数码加密货币兴起,使得不法分子能快速完成跨境交易,为反洗黑钱带来新挑战。(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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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执法机构加大力度查处洗黑钱行为,过去三年落网的洗黑钱不法分子持续增加。

商业事务局提供给《联合早报》的数据显示,去年本地共有133人因洗黑钱被起诉,比2017年的88人多出五成,更比2016人的63人增加一倍多。

为躲避执法追查,不法分子近年来演化出更复杂的洗黑钱手段。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反洗黑钱署执行署长郑美英受访时指出,设立空壳公司是最常见的洗黑钱方法。2016年“巴拿马文件”曝光多个岸外空壳公司后,越来越多不法分子转而在我国设立空壳公司,并找本地居民担任挂名董事,以此掩人耳目,企图让监管机构放松警惕。

根据公司法规定,本地注册公司至少要有一名新加坡居民担任董事,并要由本地人担任注册代理。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本地有多达2577名公司注册代理。本地居民则可同时担任多家公司董事,每年从中赚取数千元酬金。

虽然空壳公司本身不违法,但它的架构容易被用于转移非法所得。商业事务局副局长黄国安(金融调查组)指出,即便本地董事对公司的洗黑钱行径毫不知情,他们也可能因没有履行应尽职责,被判处最多5000元罚金和最高12个月刑期,此后几年内也不得再担任其他公司董事。

黄国安说,当局近年来惩处了一批为涉案公司担任挂名董事的本地居民,“我们想以此告诫整个行业,这类行为须自负风险。”

为应对日趋复杂的洗黑钱手段,金管局在2016年成立反洗黑钱署,与本地执法机关、私人机构和外国监管单位通力合作,侦破洗黑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活动。

当局也在2017年成立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合作计划(ACIP)小组,成员包括金融业者、专业服务机构和政府部门。商业事务局和金管局联合担任小组主席。

黄国安介绍,银行、律师事务所和企业注册公司等私人业者是反洗黑钱的第一道防线,他们得在发现可疑交易时向当局汇报。金管局和商业事务局核查可疑交易报告后再决定是否跟进调查。当局去年共收到3万2660份可疑交易报告,其中近半数都来自银行。

此外,当金管局从外国监管机构接获信息,或是通过跨银行网络发现可疑迹象时,也会要求金融机构展开调查。郑美英说:“每家银行只能监测自己的交易,我们则可以通过纵观全局,发现个别银行难以察觉的可疑行为。”

她也指出,近年来比特币等数码加密货币兴起,使得不法分子能快速完成跨境交易,为反洗黑钱带来新挑战。为此,金管局将根据付款服务法,从明年1月起要求加密货币平台和服务供应商遵守反洗黑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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