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新原则限制建过多鞋盒公寓

市区重建局昨天宣布推出三个针对非有地住宅的新指导原则,包括进一步限制中央区外私宅项目的单位数量,以避免发展商建造过多鞋盒公寓。(档案照)
市区重建局昨天宣布推出三个针对非有地住宅的新指导原则,包括进一步限制中央区外私宅项目的单位数量,以避免发展商建造过多鞋盒公寓。(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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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重建局推出三个针对非有地住宅的新指导原则,包括规定中央区外私宅项目单位平均面积增加,这意味着发展商在项目中可建单位总数减少,以避免建造过多鞋盒公寓。

市区重建局昨天(10月17日)宣布推出三个针对非有地住宅的新指导原则,包括进一步限制中央区外私宅项目的单位数量,以避免发展商建造过多鞋盒公寓。

在新指导原则下,从明年1月17日起,中央区以外的非有地住宅发展项目,单位平均面积将从目前的至少70平方公尺(约753.47平方英尺),增加到至少85平方公尺(914.93平方英尺)。

这意味着发展商在项目中可建单位总数减少,单位平均面积则相应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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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重建局推出三指导原则。

当局也列出可能出现大量新开发项目,而导致基础设施负荷压力过大的九个地区,包括马林百列、马里士他和罗央等,规定这些地区的单位平均面积为至少100平方公尺(1076.39平方英尺)。

分析师表示,此举将促使私宅销售尺价下行,发展商在标地时,预料也会更谨慎。

市建局在2012年首次推出限制单位总数的指导原则,避免发展商一味建造鞋盒公寓。该局昨天表示,它注意到新私宅项目的较小面积单位有增加趋势,不少地区的重新发展项目也造成基础设施超负荷,因此决定再次出手干预。

保障住宅区宜居性

市建局总署长(发展管制)吴真真说:“修订后的指导原则,将有助于调控本地基础设施所面对的潜在压力,从而保障住宅区的宜居性。这也将鼓励发展商提供更平衡的单位组合,满足不同购房者的需求,包括大家庭在内。”

该局强调,新指导原则只是限制单位总数,并没有要求个别单位的尺寸,发展商依然可兴建较小面积单位,例如两成单位是至少100平方公尺的较大单位,满足大家庭和多代家庭需求;两成单位则少于50平方公尺的鞋盒公寓,满足单身人士需求。

新指导原则适用于中央区外的所有非有地住宅项目,包括有住宅元素的综合发展项目。

仲量联行新加坡研究与咨询部董事王德辉表示,随着私宅单位面积扩大,发展商为确保私宅总价仍处于买家可负担水平,预料会调低私宅销售尺价,缓和房价上涨趋势。

阳台面积将受限

他说:“单位面积扩大后,住户将感到住家更舒适和宜居。另外,由于每个项目单位数量减少,住宅区密度减低,居住环境也会有所改善。”

另一方面,市建局昨天也针对阳台面积和休闲空间,推出两项指导原则。

市建局在2001年推出阳台奖励计划(Balcony Incentive Scheme),鼓励住户在阳台种花。但它发现,近期一些私宅项目阳台面积过大,一些不想要阳台的买家也反映他们很难买到这类单位。

为此,当局调整阳台等私人户外空间的额外空间顶限,从不可超过项目总楼面面积(GFA)的10%,调低至7%。每个单位的阳台总面积也将限制在单位内部面积的15%以内。

市建局还推出新的楼面红利计划(bonus GFA scheme),鼓励发展商增设室内休闲空间,例如阅读室、健身房等,以增加居民交流机会。在该计划下,发展商可申请这类额外空间,所占面积至少为总楼面面积的0.6%或10平方公尺(视何者较高而定),顶限为1%。

楼面红利计划即日起(17日)生效;阳台相关指导原则从明年1月17号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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