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乙康:公司治理应顺应科技崛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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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科技的崛起正促使企业之间的界限逐渐消失。平台公司例如Grab,已能跨越众多领域开展业务。有鉴于此,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也必须顺势而变,灵活应对科技等新层面的监管,以达到公平对待及保障投资者利益等目的。

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SIAS)周一(23日)以“科技–治理的新面貌?”为大会主题,展开第10届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周。教育部长及金融管理局董事王乙康在会上发表讲话时说,公司治理的目的及演变,除了要保障股民的利益外,还必须达到其他四个要求。

他指出,公司治理必须引领公司更广泛地定义企业成功,而不是以提高企业盈利为唯一的指标。同时,它必须鼓励,而不是扼杀创新和活力。此外,虽然不可能避免失败的情况,它还务必缩小其杀伤力并做出预警。最后,公司治理必须把眼光放得长远,倡导对趋势的掌握及了解,以应对未来挑战、抓紧可贵的良机。

过去三年,证券投资者协会针对公司治理的调查访问了近600家上市公司,提出超过1000道问题。根据调查结果,协会创办人兼会长大卫·杰乐(David Gerald)认为,公司在业务模式这个环节上,可以做得更好,让股东对公司有更清晰的了解。公司应该清楚表明它们如何为股东们创造价值,以及公司面临的机会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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