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出新措施 限制发展商重新发出OTP

从即日起,政府将推出新措施,限制发展商向同一单位的买家重新发出选购权书。(档案照)
从即日起,政府将推出新措施,限制发展商向同一单位的买家重新发出选购权书。(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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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从即日起,政府将推出新措施,限制发展商向同一单位的买家重新发出选购权书(option to purchase,简称OTP)。

这些措施包括限制发展商与买方在预先达成协议前,就同意重新发出OTP,以及限制发展商在一年之内向同一单位的买家重新发出OTP,并事先告知买家这事。

上述是市区重建局(URA)今早发布的通知书所宣布的事项。该局表示,建筑管制处(Controller of Housing)在颁发销售准证给发展商时,将实施这些新条件。

市建局说:“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员工在劳动力市场中面临不确定性,在做出房地产购买决定时,他们特别需要加强财务纪律。”

当局补充说,买家应该准备要有效期内行使OTP,才做出购买房地产的决定。

所谓选购权书,是买家和发展商双方在签署正式的买卖契约前,必须事先办理的一道程序。

一般上,当买家看中某个私宅单位时,他会支付一笔定金(一般为屋价的5%),向发展商预订单位。发展商会发出选购权书,买家必须在下来三个星期内行使选购权书,并签署买卖契约。

如果买家事后改变主意,决定不买房子,发展商会没收定金的25%。换句话说,买家将失去相等于售价1.25%的预定费。

为了锁住买家,一些发展商通过重新发出OTP的方式,将OTP期限一再延长,从三个星期延长到两个月甚至一年。

这个销售手段因而吸引不少买家,因为他们无须急着行使OTP和签署买卖契约,暂时不用找银行安排房贷、支付额外买方印花税(ABSD)等各类买房费用,在资金周转方面更灵活。

但事实上,买家其实已经被发展商套牢。必须得在一定期限内行使OTP,否则部分定金将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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