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投协会协助怡和策略独立小股东 行使权利反对收购献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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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SIAS)表示同情反对收购献议的怡和策略(Jardine Strategic)独立小股东。协会指出,那些认为收购价太低的独立小股东,可以行使他们的权利反对收购献议,并且在公司把特别股东会议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向百慕大法院申请评估股票的公允价值。

在怡和控股(Jardine Matheson)宣布把怡和策略并购的献议后,怡和策略的独立小股东表达了他们的关注。虽然财务顾问Evercore认为收购价“公平而且合理”并建议小股东在特别股东会议上投票支持,但那些小股东还是认为,每股33美元的收购价低估了怡和策略股票的价值,这比怡和策略的每股净资产值低了43%。

独立小股东也对投票程序感到遗憾。在百慕大法律下,献议收购者在特别股东会议可以参与投票,而收购者已经持有将近85%怡和策略股权,高于批准收购献议所需的75%支持率。怡和控股不讳言将投票支持合并议案(收购献议)。独立小股东告诉协会,这对他们很不利,他们的权利没有得到保护。股东会议没有出席人数要求,小股东也没有否决权。

不过,据协会了解,百慕大公司法律规定,任何没投票支持该并购的股东,而且不认为收购价公平,可以在股东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向百慕大法院申请评估股票的公允价值。鉴于此案的特别情况,协会同情反对献议的股东。

据协会了解,不满意收购案的股东如果要行使权利反对收购献议,他们首先需要把股票从中央托收公司(CDP)转为证书。按股东通知书里提供的预定的时间表,任何要在百慕大公司法律下行时反对权利的CDP存户,应该在3月30日下午5时之前,向CDP提交申请要求提出股票(Request for Withdrawal of Securities)以及有关文件和支付费用。此外,他们必须在股东通知书发出的一个月内向百慕大法院提出申请,以及未曾投票支持该合并议案。

在合并议案于新加坡时间4月15日早上4时生效之前,股东必须已经在股东登记册上。

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已经为反对议案的个人股东作出安排,把他们与机构股东联系,以便共同由百慕大律师代表。不过,这些个人股东必须合共持有至少30万股或1000万美元的股权。有关律师将直接代表每个股东,意即每个股东直接成为该律师的客户。但要帮助分担成本,律师将案股权比率收费,股东则需与律师直接谈商费用。协会只能扮演方便股东采取这个行动的角色。

协会指出,如果法院评估怡和策略股票的公允价值高于收购价,怡和控股或合并后的公司将在法院评估知晓后的一个月内,向反对议案的怡和策略股东支付有关的价差。如果公允价值相等或低于收购价,反对议案的怡和策略股东将只得已付的收购价。

有兴趣加入行动的反对股东,可以最迟在3月30日下午5时之前提交资料(表格在此:http://bit.ly/3bUMR7u)给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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