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租约临时委员会制定零售场所租约行为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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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公平租约临时委员会制定零售场所租约行为守则,以让业主和租户之间的利益关系更平衡。它呼吁政府通过立法强制所有租约遵循这套守则,政府已表态支持这项建议。

公平租约临时委员会(Fair Tenancy Pro Tem Committee)今天(3月26日)召开记者会发表这套行为守则。守则涵盖11个方面,包括租约结构、第三方费用、业主或租户提前解约以及数据共享相关事项。其中,最主要的指导原则包括不得在租户达不到销售目标的情况下提前解约,并只能根据一个计算方式制定租金。委员会成员已承诺从今年6月1日起遵循这套守则。

贸工部兼文化、社区及青年部政务部长刘燕玲在委员会发表行为守则后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出,新加坡必须确保零售、餐饮和生活时尚领域保持活力和维持竞争力,贸工部因此非常支持新加坡工商联合总会(SBF)、业主和零售业代表协会联手制定这套行为守则。

刘燕玲说:“公平租约临时委员会也建议政府立法规定所有零售租约必须遵守这套守则。政府支持这项建议,并会在接下来几个月和各伙伴们深入探讨,一起制定相关细节。所有政府单位也会带头遵循行为守则,除非是受到现行的法定约束。”

这套守则旨在提供指导原则让租约谈判更为公平且平衡各方利益、制定治理框架以确保业界遵循原则,以及实施一套纠纷解决框架。

委员会的代表由业主和租户社群、业界专家以及学术界成员组成。业主社群代表来自新加坡产业发展商公会(REDAS)以及新加坡房地产投资信托协会(REITAS)。租户社群代表来自公平租约框架行业委员会(Fair Tenancy Framework Industry Committee),该委员会的成员来自新加坡工商联合总会中小企业委员会(SBF SMEC)、中小企业商会(ASME)、新加坡餐饮业协会(RAS)、新加坡零售商协会(SRA)以及新加坡租户公平联合会(SG Tenants United For Fair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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