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萱:从耳朵吃到尾巴

作者童年的美食记忆里,蒜泥白肉是一种清雅的吃法。(档案照)
作者童年的美食记忆里,蒜泥白肉是一种清雅的吃法。(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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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当今人世百般颠倒,正是吃多了猪肉没见过猪跑。

在各种类食用的家畜或野味当中,除了鸡以外,猪可能是最受欢迎而被人常常吃且天天吃的美味佳肴。地球上各色人等(又尤其华人)的烹饪天才与想象力在猪身上可谓发挥到淋漓尽致、钜细靡遗的境界。

说到如何地吃猪的肉以及其余各部位,其实我是心有不安的。它和我们这些算是知书识礼的“知食分子”毕竟从有文字以来就关系密切;“家”的甲骨文字形便是屋顶下盖有一头猪,说明了从畜类群中猪自远古就极具分量。狗不是誉称人类最好的朋友吗?它还是狩猎的得力助手,从热带到北极,甚至战争,狗都居功至伟。今日社会“活无狗,毋宁死”的族群日益壮大,然而开天辟地的年代起狗就没有直接成为中文里“家”的成员。

到了政治系统进入家族王朝的时代,猪的身价更尊贵了。它和牛羊鼎足而三,作为皇帝祭天的三牲之一。皇帝者,奉天承运的天子也,亦即“天子”孝敬他形而上的老爸的祭品中,猪占有一席地位。

很久很久(至少10万年)以前,猪体积比同类不肖子孙后代的现状大得多,力气如猛兽,雄猪性格暴烈,有长牙*,并且也吃肉类,没有百十万头养在一起乖乖地等你杀了吃这么舒服的故事。实际上,今天在加拿大和南美洲一些地带的野猪,仍然保有祖先的身架英武,体型个头及一身硬鬃毛,看上去就像一头大熊。所以,让人“拿来吃”的是被极度软化了的猪,我几乎可以哼一声:猪乎哉?非猪也!

脑海中冒现猪的千头万绪,起因是朋友传来晚餐让我观望:图照是一片浅棕色的糊糊,稍有汁液;我猜是麦片粥,是我每天吃的早餐。错!再猜……是客家梅菜蒸猪肉。对了。我开始想起肉碎(即新加坡的肉脞,台湾的肉燥)可加入面汤,粥品(当然还加猪肝),香喷喷的肉碎煎蛋,更有再加工做成花样百出的香肠,包括意大利人的传统名食萨辣蜜(生肉成品),英国人的黑布丁(加进猪血的黑色香肠),等等等等……我忽然猛感心烦忐忑:肉剁至碎无可碎,实际便是碎尸万段,味美乃出而大快人心,可见人类的口腹肚肠之难满足。然则大块肉干净利落烤炙,难道罪轻一等吗。说穿了,好吃才是真理,人同此心。

好些讲吃猪的文章大事描写猪的耳朵,猪肚(胡椒白果汤忠实友已经坐不稳了),猪血以及猪油渣勾人的香气(肯定是焦桐,不用说),还有大肠(简直不可思议吧)的清洗处理,那都变成验尸房了我想。

世间有多少动物如此服服帖帖能让人从耳朵吃到尾巴的呢?想想心软。

卤猪耳朵记得是大人下酒的东西,切成条丝状蘸有姜气味的酱料。小学时期有种零食叫猪耳朵,是两种颜色及味道夹杂的饼干,非常硬,所以不爱吃它。我向来不肯“咬猪的耳朵”,很觉恶心。用带点肉的骨头煲汤已经是我最残忍的一面。猪的尾巴无疑也形象鲜明,可是花生莲藕滋味足令那尾巴叫人无法割舍。这呢,且留待争议。

我童年时的美食记忆里,蒜泥白肉是一种清雅的吃法;如今变得渲染红绿,肉片本身带微润的鲜味多数时候亦告往事如烟,憾甚。

常言道: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当今人世百般颠倒,正是吃多了猪肉没见过猪跑。猪肉全是现成的“肉品”,冷冻雪藏,还配好调味用料齐备,让用户客官倒入去煮或放进烤箱即成。白糟蹋了那猪为人壮烈牺牲……真对不起啊。

*远古时代猪是象的远亲种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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