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河口鱼尾狮处居然被两个少年钓到一尾黄色大鱼,很多人关注的是有关当局怎么处理公众对少年钓鱼是否违法的投诉,但我看到的是今日在青少年间已经少见的与科技/网络/社媒/手机不挂钩的活动。
今日十多岁的少年,几乎没有一个不是分秒贴粘手机,难得还有一些愿意放弃与手机为伍的时光,走出冷气房在烈日下到河边垂钓,这样的户外活动值得大为鼓励,难得的是他们还有所收获,更让人雀跃,然而居然还有人大费周章去投诉,不满少年与阳光河水做伴?
不论出发点为何,那出发点都让人深思质疑。我们是否已经循规蹈矩得忘却了最基本的寻乐可以不必怎么花钱,不必依赖太多科技,不必一定要随着大众喜欢的方式才能寻得?而这最基本的方式,也许不是最普遍也未必人人认同,但严格来说也未必违法。为什么凡事都总有人喜爱投诉,我们真是吃饱太闲,还是心胸难以置信地狭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