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正镭:鲜花与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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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路上频见男女手执鲜花,青春男青春女,眼神脉脉,不言之语堪看。花儿颜色,当是最娇艳欲滴时候。也许这一株是远从千里外荷兰花田里飞来的呢,像情愫太初,有时候先敛翅,在冷藏室里保鲜,时辰到了,才被请出来当小天使。


我不谙送花,借口花一送便俗了。今龄入花甲,丝的好友,听说我没送过花予她,睁大眼睛不相信。人们对喜欢嬉弄几个文字当成诗作的人,认定都是浪漫徐志摩,那是普天下的最大误解。丝解颐说我不是没送过花,啊,那是我在手机上看到挺别致的花束,就顺手按个键的。


她却牢牢记得了。谢谢随手之便的现代科技。文章如水心情亦流至此,怎么竟自漏了个中秘密呢,那时候确是“顺手按”的。顺手按经是手机人的潜意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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