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想不通的时候,我就离开,去走走路。相较于徒步,我更喜欢走路,虽然这两个词在本质上差别不大。徒步显得高大上点,紧随而来的是装备、征服、计划等字眼,而朴素的“走路”,简单多了,走出去就有路了。但人们似乎总轻易被复杂所吸引,甚至擅长将简单化为复杂。“走路”在古书里,还有“逃奔之路”的意思,或许,爱走路的人其实都想要逃离奔走,离开原处和逃离自己。
在城市里走路时,我从来不戴计步器,觉得没必要给自己设立目标,如果连那么单纯的走路都需要带有功绩性,像是完成公司设定的指标和任务一样,其实我们可能也没有真正的离开。
除了在国外走路,在小小城国里,其实也有不少适合走路的地方,最近还设立了一条由海岸到海岸的36公里步行道。除了气候太热之外,其实新加坡还算是一个适合走路的地方,只是我们在冷气房里待太久了,早已经丢失了面对热带气候的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