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是极私人的体验,各人的习惯和想法天差地别。有人心心念念一辈子只想去一个地方,有人喜欢旧地重游,在变迁里寻找回忆。李宗盛的《漂洋过海来看你》里有一句:“陌生的城市啊,熟悉的角落里”,每次听见都心里一颤。这种深耕的极致,是朱天心的《三十三年梦》,当然那已不是在写旅行。
我是一个基本“不回头”的人。除了邻近新加坡的一些地方,几乎没有重复踩过自己的脚印。回头的缘故各种各样,不回头的理由只有一桩:世界太大人生苦短,心向往之的目的地,穷尽一生走不完。
可是最近又到多伦多短住,再去一趟纽芬兰(Newfoundland)的欲望却很强烈。纽芬兰是加拿大最东部的岛屿,从多伦多飞去要三个小时。它曾是英国第一个海外殖民地,拥有北美最古老、色彩最丰富的城市圣约翰斯。奇绝的冰蚀峡湾,缓慢漂流的古老冰山,大西洋海岸景观壮美;观鲸鱼钓鳕鱼看海鸟,接触珍奇动物,也是难得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