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以法治社会闻名全球,然而那些一锤定音改变历史的法律文件你都看过吗?从英国殖民时期到并入马来西亚再到最后独立成为一个自主国家,我们经历的每一个历史事件,其实都伴随着一份严谨可靠的宪法文件。
然而这些文件可不是随便就能看到的!国家档案馆和国家图书馆所策划的《国土之法:新加坡宪法文献展》将展出23份关乎新加坡开埠、发展、沦陷、光复、自治、合并、分家,最后成为独立自主国家的重要历史文献。其中有一半以上的展品,都是首次公开展出。机会难得,今天就来长长知识,先看看当中最有看头的几份宪法文献。
“违法”的《莱佛士法规》

在这片土地上最早有法律意识的人相信就是最先登陆这座小渔村的英国人莱佛士。莱佛士1823年所制定的《莱佛士法规》共六条(Raffles’ Regulations),是英国人治理新加坡的最早行政法典。法规共有六条,包括:
设立土地局来记录土地权转让
制定管理自由港的条规
设立地方行政管辖区和警察部队
禁止赌博
禁止奴隶交易
设立地方法庭
有趣的是,莱佛士当时其实并未得到任何授权,因此这套法规是“违法”的,但还是被译成马来文和华文四处张贴。可见,法律和秩序在当时也是受到当地人认可的。莱佛士认为,这是在尊重当地居民生活习惯的同时,追求英式法律与正义。
故地重游的《一号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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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份文件,不得不提一下展览的展出地点——国家美术馆,也就是前最高法院大厦和政府大厦。当年很多历史事件都在这里发生。
1945年9月12日,盟军代表蒙巴登将军接受日军投降时,在政府大厦的台阶上宣读成立英军政府的《一号宣言》(Proclamation No 1)。如今这份文件可说是“旧地重游”,这其中的历史厚重感,肯定会让前去看展的公众有不一样的感觉。
记录合并的《并入马来西亚宣言》《成立马来西亚宣言》

《并入马来西亚宣言》和《成立马来西亚宣言》(Proclamation of Malaysia & Proclamation of Singapore Joining Malaysia)这两份文件在所有展品中可说是最精美的。二者内容相似,均记录了新加坡并入马来西亚这一历史事件。然而,仔细看,不难发现二者的遣词用句和文件设计方面都有不同之处,显示出了两地政府在态度上的不同。最明显的莫过于花边的选择,马来西亚用大红花,新加坡则选了我国后来的国花胡姬花。两国最终的分道扬镳,难道这就是预示?
我国史上最重要宪法文件《新加坡共和国宣言》

新加坡历史上最重要的宪法文件莫过于1965年8月9日颁布的《新加坡共和国宣言》(Proclamation of the Republic of Singapore)。宣言由首位律政部长巴克草拟,上面有建国总理李光耀的签名。
现在看来,这份文件是新加坡繁荣富强之路的开始,但在当时,举国上下是迷茫和无奈的。宣布独立的仓促导致这份重要文件在设计和保存方面都是草草了事。文件上没有任何装饰和图案设计,甚至直接用打孔机在文件上订了两个洞,简直和普通文件没两样。这和之前并入马来西亚的两份花边金叶的精美文件形成了鲜明对比。
维护多元新加坡的“黄宗仁宪法委员会报告”

1966年12月完成的这份黄宗仁宪法委员会报告(Wee Chong Jin Constitutional Commission Report)旨在保护和保障不同种族、不同宗教和不同语言新加坡人的权益,在宪法规定上避免对任何一个民族过度偏袒,保证新加坡是个平等的国家。因此文件中建议国会不要设立有任何偏向的宪法,确保新加坡的种族、宗教平等。这份文件影响深远,为今天的多元新加坡奠定了非常重要的基础。
《国土之法:新加坡宪法文献展》每星期五6时30分与周末下午2时会为公众举办免费的导览活动,有兴趣的公众可上网报名。
展览:《国土之法:新加坡宪法文献展》 时间:星期日至星期四及公共假日:上午10时至傍晚7时
星期五和星期六及公共假日前夕:上午10时至晚上10时
地点:国家美术馆三楼的大法官办公室
门票:入场免费
导览报名网址:http://www.nlb.gov.sg/golibrary/programme/Tours.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