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辉:女人被迫穿裙子

墨尔本在妇女节当天改动了交通灯号,红绿公仔都被穿上裙子。(法新社)
墨尔本在妇女节当天改动了交通灯号,红绿公仔都被穿上裙子。(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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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你

澳洲墨尔本在妇女节之日改动了若干交通灯号,红绿公仔都被穿上裙子,是女性的一般象征,不再由穿裤的男人代表全人类。市长说,目标是在一两年内,全市的交通灯公仔,一半是男,一半是女,数量均分,无有偏袒。

这本是性别平等的好主意。但问题是,蔡英文及其姐姐妹妹肯定不会高兴,更不会把这方案移到台湾。她们都穿西装西裤呀,她们亦从不否认自己是女性,用裙子代表她们,在其心中,可能是一种隔岸的侮辱。

而最高兴的可能是特朗普。他在竞选演讲里提到女人应该穿裙子之类,立即被女权分子起而攻之,骂他用服装框限了女性刻板角色,是性别歧视云云。特朗普大可抽抽澳洲之水,对美国人说,你们瞧瞧,别人不也在女人和裙子之间连上等号?为什么你们不骂澳洲人而只骂我?这岂非别有用心、政治内耗、捣乱分化?你们真是王八蛋!

性别拉扯愈见复杂,进步和保守势力各有地盘与得着,甚难“一次性”地满足所有群体。墨尔本亦是彩虹大城,LGBT人多势众,说不定还真会有人跳出来抗议穿裙公仔定型了性别角色,不尊重多元的性别穿衣取向。看来不如索性不用公仔,改用墨尔本的城市吉祥物(到底是什么?我懒得上网查了!)代表全体市民,又或改用个M字,红M止步,绿M行走,或可重拾和谐。

当下弃穿裙子的女子确实愈来愈多,某些企业或有职场上的制服规限,但闻说平等机会委员会正在检讨法例,考虑是否涉及歧视。在职场以外,选择权终究在女子手里,穿裤穿裙,随心所欲,差别只在于穿得好不好看。倒是男子一旦穿裙,走在路上,很难不被看成阿凡达甚至直接言语羞侮,如同许多tomboy可以大模斯样揽住女朋友穿街过巷,男人稍为sissy,很难不在面前或背后被说三道四。前阵子有男学生搞搞新意思,在“学校便服日”穿裙,马上受到师长欺凌,不知道其他男同学有没有声援支持,在校园举牌高喊“还我穿衣权!”?应该这样做的。女同学更应这样做。欲求男女平等,必须相互支持,合作融解性别的刻板界线,当两个性别的选择范围都变大,两个性别的距离亦必拉近。

男人如果要有真快乐,必须支持女权,让女人变得有力量,“男人原罪”自可减轻,不必处处受限于“男人的重担”。女人亦是。唯有当男人不再自觉那么男人,父权始易消解,女性才可减免压迫。

两性团结,唯有团结,始可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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