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监察委率先成立 国家监察委明年3月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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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西之后,北京与浙江监察委也将于今天产生。预计其他各省市监察委将于明年初全面铺开,在2018年3月举行的全国人大会议上,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将正式成立。

中国首个省级监察委员会——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前天诞生,北京市、浙江省监察委员会也将于今天产生。

山西省人大全体会议前天(18日)上午选举中共山西省纪委书记任建华为山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当天下午,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任命中共山西纪委副书记陈学东、郝权、孟萧为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率先成立的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显然是未来中国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模板”:在人员构成上,监察委员会主任由中共同级纪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纪委副书记担任,监察委员会与同级纪委基本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在任命程序上,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同级人大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副主任和委员则由主任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同时,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由此推断,中共北京市纪委书记张硕辅将成为北京市监察委员会首位主任,中共浙江省纪委书记任泽民将担任该省监察委员会首位主任。

中共2016年11月将成立监察委员会确定为“重大政治改革”,并将山西、北京和浙江三省市作为改革试点,要求三省市整合各路纪检监察力量,成立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公权力运行和公职机关工作人员的“监察全覆盖”。

据了解,山西、北京和浙江省级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将于今年6月底完成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的组建。同时,中共中央纪委将会同全国人大机关,研究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将这次“重大政治改革”的成果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预计中国其他各省市监察委员会将于2018年年初全面铺开,在2018年3月举行的全国人大会议上,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将正式成立。届时,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首位主任将由中共中央纪委书记出任。

与原有的纪检监察机构相比,监察委员会把分散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中的反腐败资源力量整合在一起,主要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等职权,目的是建立一个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也就是说,新成立的监察委员会比以前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更多、权力更大。

同时,各级监察委员会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这让各级监察委员会行使职权和对外交流有了更充分的法律依据。可以预见,在今后中国各级人大、政协的年会上,监察委员会将同政府、法院和检察院一样,向本级人大会议报告工作。

北京有关分析人士指出,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意味着中共各级纪委的实权得到进一步加强。这不仅是对近几年各级纪委“打虎拍蝇”成果的肯定,更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需要。

这名人士认为,监察委员会由人大产生,突破了以往纪委主要作为中共党内机构的一些“先天性缺陷”和局限,包括纪委过多受到同级党委、尤其是“一把手”的影响,以及一些限制官员人身自由的手段是否合法等等。同时,监察委员会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也将使纪检监察系统在更大范围内接受监督,有利于增加反腐倡廉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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