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师称遭“碰瓷执法”与裸检 广州警方执法手段引关注

孙世华称,她被一群警察包围、掐脖,还被带到办案区内强制脱衣接受检查。(互联网)
孙世华称,她被一群警察包围、掐脖,还被带到办案区内强制脱衣接受检查。(互联网)

字体大小:

受访律师认为,该案触碰了公众对隐私权的敏感神经,裸检应保留在极端情况下执行。另有学者提出,警察有权进行人身检查,但也应考虑手段与目的之间的适当比例。

广州女律师孙世华称遭广州警方“碰瓷执法”并被裸检,近日引发舆论对警方执法方式和公权力的新一轮关注。广州警方昨晚(13日)承认民警“态度生硬、行为和语言有失文明”,并已责成涉事民警深刻反省,但大批网民仍呼吁当局公开监测视频,进一步还原真相。

受访律师认为,此案触碰了公众对隐私权的敏感神经,裸检应保留在极端情况下执行。另有学者提出,警察有权进行人身检查,但也应考虑手段与目的之间的适当比例。

长期代理商业案件的广州女律师孙世华(48岁)本月5日在网上发布题为“有一天,警察开始碰瓷”的文章,申诉“2018年9月20日是我近20年律师生涯中,最黑暗、恐惧、屈辱的一天。”

她声称,当天和委托人前往广州市华林街派出所,遇到一名拒绝与她沟通的男警官。她说,自己相信是因询问对方姓名和警号而冒犯了他,称对方将工作证狠狠甩向她,并在她本能举手遮挡时反过来大喊“有人袭警!”

孙世华称,她随后被一群警察包围、掐脖,还被带到办案区内强制脱衣接受检查,接受了六小时讯问,当晚在未获任何口头或书面说法的情况下被释放。

孙世华的文章引发舆论哗然,但广州公安局上周三(10日)通过官方微博反击称,是孙世华伸手拉扯民警的警察证,与她同行的另两人则起哄吵闹、辱骂民警,三人之后被带入办案区进行“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询问调查”等工作,过程中不存在殴打和羞辱的情况。

由于孙世华和广州警方各执一词,该案陷入“罗生门”,并引起中国官媒关注。央视网评论指,警察和律师都肩负法律职责,不能靠逞强斗狠“一决雌雄”,应该“不民粹,不偏袒,用公布监控视频回击留言”。

昨天,广州律师协会则发布最新通报,透露已启动维权程序,向公安局核查情况并观看了事发视频。通报指,民警“存在行为失范、态度不当、语言有失文明等情况”,但“暂未发现存在殴打羞辱孙世华的行为。”

数小时后, 广州公安局通过微博发布新通报,承认民警在工作中“态度生硬、行为和语言有失文明”,并已责成涉事民警深刻反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陈碧昨天在刊登于“澎湃新闻”的一篇评论中分析,从警方通告看来,孙世华所阐述的脱衣检查等行为大概率存在,双方分歧在于律师认为遭不当对待,警方却认为自身行为符合法律程序。

此案近日引发舆论对中国警方执法与公权力的新一轮关注。一名不愿具名、执业近20年的女律师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此案引发社会关注,相信是因为公众如今对隐私权更重视,尤其对女性隐私权更敏感,无法接受裸检一事。

这名女律师说:“一般人可能觉得律师的权力比很多人多一点,如果律师的权力都无法得到保障,那公民的权力呢?”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斯伟江受访时说,如果担心女公众袭警或拥有武器,警方一般可让女警摸身或使用金属检测仪,裸检应保留在非常极端的情况下才执行。

截至昨晚,当局未公开事发经过监控视频。在多个中国新闻网站和广州公安局微博的留言区中,大批网民持续呼吁公开视频还原真相。一名网民说:“请求公开视频……这种事情(是)对整个广州警队一次严重指控,如果就这么不了了之,等同泼了警队同仁一次冷水,更增加了今后基层警察执法的难度。”

斯伟江说:“一般如果不公开,只能推断是因为它对自身不利”,但无论如何,“如果律师说的是假的,那她犯了刑事罪,可以被抓起来;而如果是真的,那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轻则行政处分,重则要接受刑事惩罚。”

陈碧在评论中写道,警察有权对违法嫌疑人进行人身检查、信息采集和询问调查,但从行政执法角度,也不得不问:本案行政执法行为是否恰当、是否必不可少、是否侵害性最小、是否符合比例原则?

她认为,如果拍身检查可解决人身危险性的问题,就没必要脱衣搜查,前者侵害性低得多,权力行使上也克制得多,“权力何妨温柔一点,何妨节制一点?何妨侵害小一点?”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

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