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产权案重审两罪撤销一罪减刑 分析:释放加强企业家产权保护信号

顾雏军2012年9月获提早释放后曾主动召开记者会,头戴一顶纸糊高帽坚称自己无罪。(互联网)
顾雏军2012年9月获提早释放后曾主动召开记者会,头戴一顶纸糊高帽坚称自己无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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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0岁的顾雏军曾是中国商界风云人物,2004年被揭露称他侵占国有资产,以致他隔年被立案侦查,并于2008年因挪用资金、虚报注册资本等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执行10年)。

曾轰动一时的民营企业家顾雏军产权案昨天迎来转折,中国最高法院经重审后宣判顾雏军12年判刑改为五年。有分析认为,有关“国进民退”的议论去年引发民企焦虑,顾雏军案重审减刑再次释放出当局有意加强企业家产权保护,并提振民企信心的信号。

今年60岁的顾雏军曾是中国商界风云人物,上世纪90年代建立起格林柯尔家电帝国。2004年,经济学者郎咸平揭露称他侵占国有资产,以致他隔年被立案侦查,并于2008年因挪用资金、虚报注册资本等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执行10年)。顾雏军对判刑不服,2012年获提早释放后提出伸冤,指判刑过程涉官员贪腐,最高法院前年12月宣布再审此案。

据中国媒体报道,最高法院昨天公布再审结果,撤销其中两项罪行——虚报注册资本罪,以及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和量刑,原因包括一些行为危害不大、指控证据不足等。

不过,法院决定维持另一项挪用资金罪的定罪,改判顾雏军五年有期徒刑。顾雏军将能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顾雏军的代理律师童汉明昨天告诉《财经》,虽然现在已是终审判决,但顾雏军应该会继续申诉,因为他始终“坚信自己无罪”。

顾雏军案在商界和法律界向来存在争议,有舆论认为,该案开启了所谓“国进民退”的大门,表面上是为保护国有资产免于流失,台面下却可能涉及官员一边将企业家送进牢房,一边掠夺他们的财产。

被视为高层对民企支持与保护力度风向标

有鉴于此,顾雏军案的重审结果被视为高层对民企支持与保护力度的风向标。有分析认为,有关“国进民退”的议论去年引发争议,民企产权保障是焦虑点之一,对于顾雏军案件的重审并减刑,释放出当局希望加强企业家产权保护并提振民企信心的信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景文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处于起步阶段的民企涉违法的情况其实相当普遍,例如“第一桶金”可能来历不明,但从另一角度看,许多企业可能处于摸索阶段,法律条文也未必有明确规定。

朱景文因此认为,顾雏军案的重审减刑传达的意义在于,对于改革开放初期一些企业较轻微的违法行为,当局虽不至于不清算,但至少能考虑从宽对待,调整量刑的轻重。

他进一步说,法律的从宽或从严往往与社会形势的变迁有密切关系,而在当下中国经济不景气之时,当局更需要发挥民企的积极作用,采取促进民企发展的举措。

朱景文认为,在企业家产权保护方面,当下需要的是对财产保护更明晰的规定,例如:什么算合法财产?保护范围是什么?“澎湃新闻”评论则提到,坚持保护产权相关法律规定、保护财产权利人合法投资活动,并明确私人财产权,才是杜绝类似错误的关键。

除了顾雏军案,最高法院去年也重审了零售巨头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10年前一起诈骗行贿、挪用资金案,并改判他无罪。该案判决被罕见推翻,当时也被视为当局提振民企士气与安全感之举。

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去年11月在一场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曾强调,要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包括对一些民企历史上有过的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眼光看问题”。他当时说:“我多次强调要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最近人民法院依法重审了几个典型案例,社会反应很好。”

(记者是《联合早报》北京特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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