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法院裁决日企当年强征韩工须赔偿 日外长:无法接受

高龄98岁的李春植(坐轮椅者)在亲人和支持者陪同下到韩国最高法庭了解终审判决,他对其他起诉伙伴没能听到胜利判决感到难过。(路透社)
高龄98岁的李春植(坐轮椅者)在亲人和支持者陪同下到韩国最高法庭了解终审判决,他对其他起诉伙伴没能听到胜利判决感到难过。(路透社)

字体大小:

本案原告李春植等四名韩国人在1941年至1943年期间“被强征到日本劳动”,要求日本新日铁住金公司提供赔偿。韩国最高法院裁定,该公司须向被强征的四名韩国劳工每人赔偿1亿韩元。对此,日本外长河野太郎表示,这将推翻日韩友好关系的法律基础,无法接受。

韩国最高法院昨日对四名韩国人因殖民统治时期被迫从事强制劳动起诉日本企业一案做出终审判决,宣判该公司应给四名被害者支付1亿韩元(12万1456新元)的赔偿。这是在韩国发起的战后补偿诉讼中,首次明确勒令日本企业做出赔偿。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表示,“参照国际法,这是不应有的判断,将采取坚决应对。”

韩国最高法院昨日驳回日本新日铁住金(前身为新日本制铁)上诉,裁定该公司须向被强征的四名韩国劳工各赔偿1亿韩元。

韩国大法院指出,日本法院之前否认赔偿责任的判决,违反韩国宪法精神,在韩国没有法律效力;还有,韩日在1965年签署《韩日请求权协定》并不意味着受害劳工的索赔权消灭;而且,从诚信原则出发,作为加害方的新日铁住金主张索赔时效已过的做法是无法容许的。

本案原告李春植等四名韩国人在1941年至1943年期间“被强征到日本劳动”,他们为此要求日本新日铁住金公司提供赔偿。1999年他们首次在日本提起赔偿诉讼,但于2003年被日本方面驳回,理由是基于已有协议和时效已过。根据1965年韩日签署的《请求权协定》,当时日本通过一次性向韩国提供了约8亿美元,其中约3亿美元是以无偿援助的形式提供。

韩法律界:须日本法院同意被害者获赔可能性不高

当天宣判距离最初提起诉讼,已经时隔13年零8个月。四名原告当中,现在仅有98岁的李春植爷爷在世。他昨日在法庭得知宣判结果后流着眼泪说:“今天作为唯一还活着的人得知这个消息,我非常难过。如果他们都在的话,那该多好!”

对韩国最高法院此一判决,日本外长河野太郎发表谈话称,“这将从根本上推翻日韩友好关系的法律基础,无法接受。”他召见了韩国驻日大使李洙勋,并提出抗议。

韩国媒体指出,目前韩国法院有12起同类诉讼。随着最高法院判决日企向韩国劳工做出赔偿,今后日本企业败诉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

然而,韩国法律界普遍认为,虽然韩国大法院认定,日企应为韩国被害者支付赔偿,但事实上被害者拿到赔偿金的可能性不高。韩国法律界认为,若新日铁住金公司为四名被害者支付1亿韩元的赔偿,须经过日本法院的同意。但日本法院肯定不会同意执行,加上新日铁住金在韩国国内没设法人企业,韩国法院也没法冻结其财产,因此被害者获得赔偿的路还很遥远。

韩国统计,在35年的日本殖民时期,共有大约78万名韩国人被强征为劳工,还不包括以“慰安妇”名义被掳掠的女性。韩国将这些曾强征劳工的日企称为“战犯企业”,新日铁住金、三菱重工、东芝等近300家日企都名列其中。

韩国媒体指出,此事可能会给韩日两国外交与经济交流造成较大影响,使双边关系恶化。同时认为,日本可能做出诉诸国际法院等强硬回应。

(记者是《联合早报》首尔通讯员)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