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顾客遗留口袋信用卡 少东盗刷万元为泰女‘挂花’

35岁洗衣店少东郑力钦因盗用他人信用卡到处消费还到夜店为泰女挂花,今早被判坐牢10个月。(海峡时报)
35岁洗衣店少东郑力钦因盗用他人信用卡到处消费还到夜店为泰女挂花,今早被判坐牢10个月。(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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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店少东,冒用顾客大意遗留在口袋的信用卡,到夜店充当阔佬,刷卡花1万2000元替泰女“挂花”。

被告父亲 经营洗衣店

他在短短10天内,共扫掉1万6000元,除了替欢场女郎挂花外,还给小费和购买买名牌奢侈品,结果东窗事发,因盗用他人信用卡而被判坐牢10个月。

被告郑力钦(35岁),一共面对21项控状,控方以其中八项加以提控,其余的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他较早前已承认罪行,今早法官发表裁决。

根据案情,被告的父亲在丹戎加东一带经营一家洗衣店。

2014年11月14日,被告在父亲店里发现一张属于男子克信(32岁)的信用卡,那是他将衣服送洗时一时大意留在口袋里的。

但被告却占为己有,在10天内尽情挥霍,前后刷掉卡主1万6000多元。

11月16日清晨4时许,被告到乌节酒店的Club Aura夜店消费刷了450元当小费。

隔天晚上晚,被告再次冒充卡主当阔佬,到同一家夜店消费。

当时,有一名泰国女子在那夜店里工作,就问被告是否愿意买下她带她出场,被告爽快答应,当下刷了1万2000元为她“挂花”,泰女因此不用工作。

23日至25日,被告也先后到一些酒吧花费几笔数百元的款项。(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3.08.2016《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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