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唐振辉:康希即使错用建堂基金 不等于有不诚实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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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丰收上诉案

唐振辉高级律师指国家法院的判词前后矛盾,一方面相信康希和副手都深爱教会并没想要对它不利,另一方面却裁定六名被告通过教会认购债券不诚实地给教会造成不当的损失。

即使错用建堂基金,也不等于有不诚实意图,城市丰收教会灵魂人物康希上诉时,以此尝试说服高庭推翻他的失信罪和八年监禁。

唐振辉高级律师昨天在高庭开始审理有关上诉时,指出他的当事人康希(52岁)把教会的2400万元建堂基金用来资助妻子何耀珊(46岁)的流行音乐事业,是在执行传福音的“跨界计划”。而即便这不是建堂基金的指定用途,康希和五名副手却都是真诚地相信他们的做法对教会有利,法庭不能凭他们错用基金来断定他们有不诚实的意图。

康希和副手被控不诚实地挪用建堂基金购买债券,在经过跨越两年半、140天审讯后,去年被国家法院判失信等罪名成立,监禁21个月至八年不等。

唐振辉高级律师昨天代表康希针对罪成和刑罚上诉时,指国家法院的判词前后矛盾,一方面相信康希和副手都深爱教会并没想要对它不利,另一方面却裁定六名被告通过教会认购债券不诚实地给教会造成不当的损失。“……不能想象及不可调和的是,国家法院首席法官如何可以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被告是有意造成不当的损失。”

林岭恒:参与非常有限

对不少事务都不知情

康希的副手林岭恒(48岁),则针对他只是个参与非常有限、对跨界计划不少事务都不知情的义工提出上诉,就如没有掌握整个情况的审计师,他和审计师都在没有共谋的情况下促成债券交易。反之,其中四名被告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康希和陈一平(43岁)是教会的全职牧师、黄玉音(39岁)是跨界计划的行政人员,以及周英汉是构思和设计债券的基金经理。

康希、陈一平、周英汉、黄玉音及时任管委会成员的林岭恒,被指在2007年至2009年借教会认购唱片制作公司Xtron Productions和玻璃制品厂The First National Glassware(简称Firna)总值2400万元债券,共谋挪用建堂基金打造何耀珊的英语唱片。

陈一平、周英汉、黄玉音及财务经理陈绍云(40岁)过后为了掩饰罪行,再挪用2660万元公款来制造债券被赎回的假象,并在过程中做假账欺骗审计师。

代表林岭恒的陈伟庆高级律师昨天举出数个例子,包括他的当事人并不在其他被告之间的一些电邮往来,尝试说明这名义工扮演有限的角色,与案件撇清关系。

审理上诉的三司之一吴必理法官问陈伟庆高级律师:“你是说,林约翰(林岭恒的洋名)是被其他人利用的无辜棋子,若后者的确有不诚实意图?他们利用他签下这封密函,以及刻意不把其他电邮也发给他,这是你所描绘的情况?”

陈伟庆高级律师说,假设康希等被告有意犯罪,那么林岭恒的确是无辜的棋子。

赵锡燊法官则就林岭恒受指示签发密函一事提问:“那他被指示签发密函,他没问为什么是我、为何我这么‘幸运’吗?”

陈伟庆高级律师回答说:“我深信,他如今不断地在问这个问题。”

林岭恒在2008年以管委会成员身份,向Firna的股东作出书面保证,若对方无钱向教会赎回1100万元的债券,教会将在债券转换成Firna的四成权益后以一美元象征价格卖回给Firna。

控方指林岭恒的这封密函严重损害教会的利益,但他供称是周英汉点名由他签发这封承诺信以说服Firna的股东,让对方愿意签署债券发售协议书。然而,林岭恒称他相信哈纳菲这名身家丰厚的会员会担保Firna的债券,所以密函的承诺是虚有的。

周英汉陈绍云今天陈词

为期五天的上诉审理,今天是由周英汉和陈绍云陈词,下周则轮到陈一平、黄玉音和控方上阵。

唐振辉高级律师坚持康希没有给教会造成损失的意图:“把资金用在不对的用途上的意图,与造成不当损失的意图是不同的。”

陈伟庆高级律师要求高庭三司推翻林岭恒失信罪和三年刑期的裁决:“他的参与度是如此的小,你不该给他三年监禁的安慰奖。那根本不是奖。他应该不用负任何责任,他的上诉应该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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