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网怪合约 赔千元阻报警

根据合约中的怪条例,陈女士若向警方报案,就必须偿还公司至少1000元。(受访者提供)
根据合约中的怪条例,陈女士若向警方报案,就必须偿还公司至少1000元。(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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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给我惹麻烦,必须赔偿1000元!妇女上求职网站找工作,付了250元后指对方收钱不做事,想求助警方时才发现公司合约中的怪条例,但她还是“敢敢”报警。

陈女士(48岁,行政人员)告诉本报,她在去年4月找工作时发现一则广告,有公司要以月薪2500元聘请行政人员,她联系对方,按指示到丹戎巴葛的办公室面试。

抵达办公室后,她发现该公司经营的是招聘网站,她必须支付250元的费用,才能通过网站把履历表发送到要招聘人的公司。

根据陈女士的说法,对方大力推荐自己公司的服务,声称与多家公司有联系,而且保证一定会找到工作。“他们还说,如果找不到工作,250元可以退回。”

求职心切的陈女士,当时只想尽快找到工作,没想太多就交了钱,回家等消息。岂料,过了几个星期,她依然没有接到任何来电或通知。

“我过后好几次找上门,要求退款,他们拒绝退钱,一直把我打发走,要我一等再等。”

指对方收钱不做事,陈女士要到警局报案,仔细翻看之前所签署的合约时,赫然在密密麻麻的条文中,有这么一个怪条例。条例写道:“如果签署人向警方报案,对员工造成困扰、扰乱业务或违反条款和条件,签署人必须偿还公司不少于1000元。”

陈女士说,她读到这则条例时,有被威胁的感觉,她觉得报警是小市民的权利,所以最终还是这么做,并向新加坡消费者协会投诉。

“我不希望其他人步我后尘,只想警惕求职者多加小心。”

消协:8人投诉同一公司

去年至今有八人投诉公司,消协提醒公众,签署任何文件之前,一定要细读条文,保障自己的权益。

陈女士说,她找上公司投诉时,在公司外遇到了其他跟她一样付钱求职的人,其中还包括一名付了600元找工作的客工。

消协受询时表示,消协自2016年至今,接获八起针对同一间公司的投诉。消协劝请求职者,找工作时要多了解这类招聘公司的营运模式,以及他们所提供的服务,不要轻易签署任何合约。

此外,求职者也应该细读合约里的条例,熟知附带条件后再做决定,特别是需要预先付钱的时候。

公众有问题可拨消协热线61000315投诉、上网备案,或到锦茂路的消协总部寻求援助。

律师:报警赔钱法律无效

受访律师表示,“报警需偿还1000元”之类的条款属于“惩罚条款”,在本地法律上是无法执行的。

律师罗溢明受访时表示,公司要索取任何赔偿,他们必须证明索赔是有根据及合法的。

孙庆发律师说,陈女士签署的文件是合法文件,但法官在进行任何审判时必定会考虑合约内容的合法性。在新加坡,人人都有向警方报案的权利,公司无权阻止任何人报警。

孙庆发律师则认为,该公司列出这样的条例是要起威慑作用,让求职者打消报警念头。“如果公司无法提出任何依据,只是‘凭空开价’,这类的条款只属于‘惩罚条款’,在本地法律上是无法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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