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二男生手机遭没收 家长竟告校长求还手机

英华学校(巴克路)被男生家长告上法庭,要求学校归还手机。(档案照)
英华学校(巴克路)被男生家长告上法庭,要求学校归还手机。(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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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男生被指在学校违规使用iPhone 7手机,结果手机被校方没收三个月,引起父母不满,把校长告上庭,要学校归还手机。

这起事件,今年3月8日发生在本地的一所著名的中学。据《联合晚报》了解,该中学是英华学校(巴克路)。

诉方是中二男生的父母,辩方则是学校校长。

根据法庭判词,校长是在今年3月20日,接到中二生班级主任的通报,指男生(诉方儿子)和他的同学违反校规,在上课时间使用手机。

隔天,校长见两名学生,男生承认当天使用iPhone 7手机,过后还将手机借给同学使用。他也坦言知道在上学时间使用手机,手机将被没收三个月。

男生过后被带到办公室,校方将手机内的SIM卡取出还给他,手机则被没收,锁在学校办公室的柜子内。

校方发出一张“没收物品收条”给男生,列明“物品将被没收三个月”。

当天傍晚,男生的家长发出一封电邮给校长,列出四个理由要求校方归还手机。

判词指出,校方并没针对电邮做出回应,诉方在3月23日通过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发出要求信(letter of demand),要校方在隔天(24日)归还手机,否则就会采取法律行动。诉方没有收到任何回应,因此采取法律行动,向法庭申请禁制令,要求法庭下令归还手机。

法官驳斥,没收手机并不代表侵权,校方已承诺归还日期,学生的家长也清楚校规,并在写给校方的电邮中间接承认儿子犯规。

法官在判词中表示,他接受校方的说法,即没收手机三个月只是行使“暂时保管权”。校方并没有拒绝归还手机的意图,而只是要等到6月20日。

此外,诉方的儿子在上课时间使用电话、触犯校规是毋庸置疑的事实,校方有权行使校规没收手机,过程中也遵循了恰当的程序。

校方也表示,有关手机的校规是一视同仁的,所有学生都必须遵守,没有理由差别对待诉方的儿子。

法官则指出,诉方并不否认自己清楚该校规,也没有对该校规的合理性提出质疑。

法官也表示,诉方在写给校方的投诉电邮中曾说,“儿子已经向我保证他不会再触犯校规”。法官认为,这显示诉方承认儿子必须遵守却违反了校规。

 

家长认为校方没收手机三个月,和违反的校规“不成正比”。法官驳回说,家长不满意校方的使用手机原则,大可让孩子转校。

判词中也指出,辩方律师表示,校方在今年1月3日向学生、家长和监护人发出的信件中,特别强调,校方要求学生在上课之前至放学(包括留堂时和补课)把手机和其他电子用品放在各自的储藏柜内……所有学生若触犯这条例,他们的电话或电子用品将被没收三个月。
诉方却表示,他并没有签下任何的同意书,表示赞成校方的校规和条例,也没有任何规定指出,他若让儿子在学校继续升学,就是同意学校的校规。

此外,诉方在发给学校的信中表示,手机被没收三个月和违反的校规“不成正比”。

法官却在判词中说,没收手机三个月是恰当和足够的处分。如果法庭让校方归还手机,诉方的儿子就“不公平地幸免”触犯校规的责任。

他说,这样做会给其他学生错误的信号,让他们认为用手机可以“有罪不罚”,也会导致学校失去纪律,校长也失去权威。

法官说,如果诉方真的对该校规有意见,大可让孩子报读另一所学校,他让孩子继续在该校就读,显示他同意儿子应遵守该校的纪律政策和规则。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受访辅导员认为,父母不教孩子遵守校规,反而提告学校,将无形中培养出目无法纪的下一代。

翱翔辅导中心主任袁凤珠受访时表示,既然学校已事先声明,上课时间用手机将被没收三个月,那学生就应该遵从校规,而不是被没收了才喊不公平。

“不能说因为东西是你的,学校没收就意味着侵权。那难道学生带着危险物品上学,也能声称这是我的,我有权利吗?

 

“父母庇护孩子,将无形中培养出目无法纪的下一代,现在不尊重老师,以后也不会尊重上司。

 

针对三个月的没收期,袁凤珠不认为太长,而是给了学生适当的教训。;况且,学校不让学生用手机,也是希望他们能专心读书。

 

关怀辅导中心资深辅导员卓佳敏也表示,学校在制定校规时应该已经考虑其合理性。毕竟校规不只是为了严惩学生,一定有背后的思考。

她表示,倘若家长真的觉得校规不合理,应该与学校协调沟通,只要学生使用手机的理由恰当,校方未必不能给予宽恕。

“但如果父母只是把校规看做是在‘欺负’孩子,而一味保护抗辩,那孩子未来进入社会和职场,将无法分辨自己的行为是对或错。

同校学生认为,既然校方已明确告知所有人,上课使用手机的惩罚,那违反校规的同学被没收手机三个月,对其他学生才公平。

这名不愿具名的中四生表示,他虽然也会带手机到学校,但一直以来遵守校规,会将手机存放在储物柜里,直到下课为止。

他说:“如果真的有急事需要联络父母,只要跟老师请示、得到许可,就可以把手机拿出来用。”
他身边也曾有同学被没收手机,但如果是初犯,一些老师会酌情处理,有时仅没收一天就归还。

此外,也有其他学校的老师受访时透露,各学府针对没收手机有不同规定,有些学校仅没收两个星期,最重要的是事前与家长的沟通,确保家长理解并支持校方所制定的惩罚。

不愿具名的中学女老师说:“三个月算不算长,主要取决于这个学生是初犯还是重犯。如果他已经清楚校规,却继续使用手机,那我认为三个月的惩罚期是合理的。

育有13岁儿子的郑先生(45岁)受访时则表示,他同意儿子带手机上学,但绝不能在课堂时间使用。
“如果在课上用手机,那就应该接受适当的惩罚,但三个月确实太长了,会造成不便,家长或许得去买一台新手机让孩子暂时使用。我认为,校方可再跟家长商讨该没收多久。

 

小评论:孩子,你的父母错了!/ 联合晚报总编辑蔡深江

家长告校长,要求学校归还被没收的手机,是让人心痛的局面。关键不在手机的该与不该,而是诉诸法律的心态。

对为人父母者,这的确是很好的机会教育。如果是你,会告吗?要怎么合理化这个法律程序?要孩子怎么面对师长?

孩子看着父母怎么为了自己的手机,上庭争取权益。就算获判可拿回手机,那又怎么样?身教重于言教,这个举动对教育的伤害,远不是一台手机可以比拟。

其实,手机只是一个引子,让我们看到一些家长在孩子的教育过程中,看重的是什么。当家长无法尊师重道,根基毁了,孩子就失去判断是非轻重的尺度。

为夺回手机入禀法院,在东方社会的价值观,是难堪的,更是应该让人感到羞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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