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公开鸳鸯贼照片竟挨轰 ‘不尊重小偷’

左图:见其他客人经过,女郎暂停干案,拿起架上物品假装购物。(互联网)右图:业者在店门张贴七张男女干案的照片,希望街坊帮忙将贼绳之以法。(赖南达摄影)
左图:见其他客人经过,女郎暂停干案,拿起架上物品假装购物。(互联网)右图:业者在店门张贴七张男女干案的照片,希望街坊帮忙将贼绳之以法。(赖南达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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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山商店偷窃案,男女公然走进商店将架子上的多样货品扫光,真面目被电眼拍下,业者将七张照片贴在商店大门,要将他们揪出来,却被公众破口大骂,指这么做对小偷“不尊重”。

受访律师表示, 只要有铁证在手,业者完全有权对外公布小偷真面目。

这起偷窃案,本月13日晚上8时许,发生在碧山13街第510座的SKP商店售卖日常用品。

根据网络的视频,两名年轻的男女,短短五分钟内,不慌不忙把一叠叠的塑料袋从架上取走,再塞进预备好的手提袋,若无其事离开零售店。

殊不知他们躲得过耳目,却躲不过店内电眼,记者昨日走访商店,发现业者已把电眼拍到的画面张贴店门,涉案男女真面目清晰可见,业者也留言促请街坊帮忙把两人揪出来。不料,这举动却引来少数人不满。

不愿具名的店员透露,他们在上周贴照片后,曾有40来岁的男路人,对他们破口大骂。

据悉,男路人认为把男女的照片贴店门,是涉案者不敬,对方还扬言要报案。

律师:铁证在手,完全合法

 

刑事律师符兆明受访时说,只要证据确凿,业者就能把小偷照片张贴店门,促请街坊捉人,这个做法完全合法。

“这好比悬赏的做法,是古老的做法,也具有深厚的法律历史……业者甚至可以把小偷照片放上网。”

他也鼓励人们,指出这么做能让小偷羞愧,起到阻遏作用。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7年7月29日的《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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