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表行欧佳时创办人曾秀丽发送大量电邮骚扰和诽谤前夫,被高庭裁定违反庭令、藐视法庭,判坐牢两周,但司法委员准许刑罚暂缓一年执行,条件是曾秀丽期间必须接受精神治疗。
曾秀丽(72岁)是名表行欧佳时(The Hour Glass)的创办人。她在2013年11月至2014年9月之间发出多达1260则电邮给前夫郑晏川医生(73岁),当中300多则被指含侮辱和恐吓性内容,约250则疑具诽谤性。
除了他,另有至少88人收到有关电邮,包括欧佳时(The Hour Glass)的员工和董事部成员、警方、商界领袖、律师及内阁部长。
郑晏川为此在2015年首次对她申请拘禁令,但曾秀丽道歉并承诺不会再犯,郑晏川于是撤销申请。然而,他事隔几个月第二次提出拘禁令申请,高庭2015年8月裁定曾秀丽藐视法庭,罚她3万元。
曾秀丽在去年3月17日至今年2月2日间,发出446则骚扰和诽谤电邮给郑晏川。即使已被警告,曾秀丽仍在今年4月13日后至上个月2日再电邮郑晏川42次。
郑晏川第三次向高庭提出申请,指曾秀丽违反庭令,藐视法庭。
暂缓一年执行 接受治疗不再犯 就不用坐牢
司法委员今早(2日)判曾秀丽坐牢两周,但准许刑罚暂缓一年执行,条件是曾秀丽期间必须接受精神治疗。
曾秀丽这一年内需遵守以下条件,若不再犯且定期接受治疗的话,就不用坐牢。
●不违反庭令,不电邮骚扰郑晏川
●每月接受精神科医生治疗。
●就医后的三天内,曾秀丽或代表律师需书面通知郑晏川,证明曾秀丽有接受治疗。
如果曾秀丽没接受治疗,郑晏川可到高庭要求取消暂缓服刑的庭令,曾秀丽必须马上去坐牢。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7年8月2日的《新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