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宜监狱伤人案,27岁暴力囚犯称不爽另一狱友偷看他的信件,发狠拳打脚踢攻击他至少19下,导致狱友晕倒在地,右眼血流如注,赶到医院时已救不回眼睛,最终永久失明。
被告穆哈莫法扎儿(27岁)今早在蓄意重伤他人罪名下,被判坐牢54个月鞭打7下。
他2012年因毒品案被判坐牢8年和鞭打10下,新的刑罚将在他服完现有刑罚后开始执行。
根据案情,伤人案于去年6月21日下午1时20分左右发生,51岁伤者欧斯曼卡山与被告是樟宜监狱同一个单位的狱友。
案发前,伤者在分发囚服给狱友,被告突然从背后拍了他的肩膀一下。伤者转过头时,被告突然右手一记重拳打中他的右眼,紧跟着再用左手猛揍伤者的头部。
伤者不支坐倒在地呻吟,试图用手挡住被告的拳头,但被告再迅速对他拳打脚踢很多下,直到伤者不支倒地。
被告不罢休,抬脚再猛踹伤者的头颅两下。
监狱看守员喝止被告,伤者已浴血昏迷,过后被救护车送进樟宜综合医院治疗,他在送院途中醒来。
医生检验后发现伤者的右眼球被打爆,眼眶内壁骨折,住院13天接受治疗,但他的视网膜脱落,眼睛没有光感。
去年10月26日的跟进检查报告,伤者的右眼球情况未好转,他也申述右眼疼痛,医生取出他的眼球,目前他正等待安装假眼。
被告称伤者早前偷看过他的信件,他才会打他。主控官表示,被告前后重打伤者至少19下,其中好几下都集中在头部,罪责严重,促请法官判监至少四年和鞭打六下。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7年8月17日的《联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