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女实习生遭强奸案 法官谴责:网民评论受害者对司法不敬

被告王顺兴涉及强奸女实习生,控方要求法官判他坐牢至少14年鞭打12下。(示范图)
被告王顺兴涉及强奸女实习生,控方要求法官判他坐牢至少14年鞭打12下。(示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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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女实习生遭测量师掳拐强奸一案,司法委员9月13日早上表示,那些隐藏在电脑荧幕后、通过网上对女实习生做出评论的“键盘战士”,行为对司法程序不敬,促请有关当局考虑对这些网民,采取适当行动。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这起案件发生在2014年7月24日凌晨4时至6时30分间,地点是武吉知马路上段的一个私宅单位内。

已离婚的被告王顺兴(40岁,测量师)面对两项控状,包括掳拐和强奸当时只有22岁的女实习生。被告不认罪,经审讯后,司法委员在今年7月4日判被告罪名成立。

案件9月13日早上过堂,让控辩双方针对刑罚进行陈词,也让被告求情。

审理案件的司法委员艾迪特(Aedit Abdullah)9月13日早上在庭上表示,知道有网民针对这起案件,在网上对女实习生作出了一些评论,对她“指指点点”。这种行为是不可容忍的,因为这样的行为或影响受害者勇敢地站出来,并且对司法程序也不敬。

司法委员说,网民行为不恰当,劝请他们在网上发表言论前要三思而后行,因为这会影响当事人的一生,并促请有关当局考虑对这些网名采取适当行动。

“如果任何人违反法庭发出的限制令,透露受害者身份,我不会手下留情的。”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7年9月13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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