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城少妇接受心脏移植,得以重获“心”生,原来她的母亲在18年前,也因获得他人心脏,才能延续生命,但未能有机会知道捐赠者的身份,对于女儿有机会踏上报恩之旅,坦言“多么希望自己也有机会,和捐心人的家人,说声‘谢谢’。”
《联合晚报》连日报道,18岁槟城少女麦嘉敏两年前因脑疾病骤逝,父母决定将她的器官捐出,患有扩张型心肌病的狮城少妇李淑玲(37岁)当时得到她的心脏,得以存活至今。
李淑玲上周五亲自飞往槟城与他们会面,让少女的父母麦俊华与陈渼欣,能再一次听到女儿的心跳,三人前天早上也出发到少女的海葬处,李淑玲准备了鲜花,亲自洒在海面上向她道谢。
能以这样的方式和器官捐赠者“会面”,是实属难得的经历,李淑玲现年69岁的母亲,就未曾有机会这么做。
原来,李淑玲的母亲也是心脏移植的受惠者,李淑玲今早接受《联合晚报》访问时说,妈妈是在18年前进行心脏移植手术。
“我母亲当年也患有心肌病,后来我也遗传这个心脏疾病,母亲是在1999年1月接受心脏移植。”
李淑玲透露,母亲重获“心”生后,如今身体状况良好,心中因此一直对捐赠者非常感激,但基于院方须保密捐赠者的身份,母亲从未知道这个恩人是谁。
多年后,李淑玲也罹患同样的心脏疾病,获得麦嘉敏捐赠的心脏,才能展开新生命。
她告诉记者,当母亲知道她要去槟城和嘉敏的家人见面时,非常支持她的决定。
“但她也对我说,多么希望自己也有机会可以和捐心者的家人,亲口说声谢谢。”
李淑玲将在今天下午返新,结束这趟四天三夜、充满意义与祝福的旅程。
母已签同意书 死后捐遗体供研究
母亲无法捐出器官,但已签署同意书死后会捐出遗体,供研究用途。
李淑玲说,母亲进行心脏移植手术后,病情已经稳定,但仍须服用药物,有鉴于此,她无法签署器官捐赠同意书。
然而,李妈妈受惠于他人,也希望自己能回馈,帮助到有其他需要的病患。
李淑玲透露,母亲几年前,得知有另一种方式能达成心愿,于是二话不说,签字同意。
“她知道可以在过世之后,把自己的遗体捐出来,供医院与医学院作研究教学用途。她当下根本没多做考虑,就上网办理程序,签字承诺这么做。”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7年9月18日的《联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