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飙车时速超过100公里 青年承认鲁莽驾驶致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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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青年在停车场以每小时高达104公里到121公里的速度飙车,结果撞到一辆汽车,导致汽车司机受重伤,两根肋骨骨折。

被告徐希慕昨天承认一项鲁莽驾驶导致他人受重伤的控状,控方促请法官判他坐牢至少六个月和吊销各级驾照18个月。法官案展本月17日下判。

被告案发时18岁,目前19岁,还在国民服役。被告于去年3月考获驾照,同年7月曾因超速驾驶接获交警警告。被告驾驶的日产GTR跑车注册在他名下。

案件发生在去年8月27日,事发前他参加由Singpore Exotic Car Spotter主办的汽车活动。该项活动是在体育场径的一个公共停车场举行。

据知,这是一项让跑车车主和跑车爱好者参与的活动,目的是让车主展示跑车和互相交流。

案情显示,被告是在当天下午约2时50分驾驶跑车参加活动。下午约5时45分之前,被告驾驶跑车从一端开到另一端。他迅速加速驶过两个没有交通灯管制的交界处,跑车的车速每小时高达120公里。

下午约5时45分,他再次高速驾驶,从停车场一端开车到另一端。跑车驶近第二个交界处,被告没有将跑车停在停车线,让路给另一辆丰田Corolla汽车,结果撞到汽车。

该辆汽车当时有优先行驶权,司机是张贤信(66岁),当时车上有一名乘客。

根据卫生科学局的报告,被告的车速每小时104公里到121公里,行驶距离至少72.2米。

一名青年沈刚汉(20岁)当时也参加汽车活动,打算拍摄汽车的照片和录像。沈刚汉拍下车祸过程,法庭昨天播放录像。

事发后张贤信感觉胸部和颈项疼痛,便到医院治疗。医药报告显示,他两根肋骨骨折。医生给他14天病假。

去年10月22日,张贤信到医院做脑部磁力共振扫描(MRI),结果显示他的头部左边硬膜下血肿,导致他右边身体无力。医生认为可能是车祸造成。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他求情说,他当时以为停车场没有太多车辆,所以才敢加速。他已知错也很后悔,以后不会再犯。

根据法律,被告可被判坐牢最长四年,或罚款最高1万元,或两者兼施。(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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