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性侵2女 狮城4大学生全逃牢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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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四名大学生涉在台湾性侵两女郎一案,裁决10月6日早上出炉!四男生皆被判监不超过2年,但也都获至少4年的缓刑。根据台湾法律,他们无须坐牢。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狮城四名均23岁青年涉在去年12月11日于台北出租公寓性侵两台湾女大生,当时三人遭收押,一人被保释。

涉案的四名男生分别为刘伟城、王琨骏、陈俊颖及林炜轩。台湾士林地检署今年3月16日以“趁机性交猥亵”罪名,正式起诉四名男学生。

据了解,刘伟城与王琨骏皆是南大生。刘伟城当时正在高雄某大学进行交换,案发前北上台北与另外三名被告(包括王琨骏)会合游台湾。

该案件10月6日上午在士林地方法院审理后下判,刘伟城被判监1年11个月,缓刑5年;王琨骏判监1年10个月,缓刑5年;陈俊颖判监1年9个月,缓刑4年;林炜轩则判监1年8个月;缓刑4年。四人在缓刑期间都得接受保护管束,如向检察官定期报到等。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7年10月6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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