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微信约妓女 嫖客被龟公利用变钱骡

被告林云俊被判坐牢十个月;林伟燊则判坐牢12个月。(档案照)
被告林云俊被判坐牢十个月;林伟燊则判坐牢12个月。(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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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想嫖妓,竟被诱导当钱骡,最后还要吃牢饭。

两名男子通过“微信”认识妓女,还没嫖妓就被龟公利用当钱骡,今早被判坐牢。 本地出现以假扮美女勾男性的“信贷换性爱”网络情色诈骗案。三名互不相识的本地男子,原本想通过网络和微信嫖妓,结果却被龟公利用当钱骡。

他们涉嫌在今年3月31日至5月23日,借出自己和他人的银行户头,帮诈骗集团收取赃款。

其中两名被告今早认罪,他们是34岁的送货员林伟燊,和26岁的仓库管理员林云俊。

两人分别触犯三项和一项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简称CDSA)。

林伟燊被判坐牢12个月,林云俊则被判坐牢10个月。第三名被告陈明杰(24岁)尚未认罪,案件还在审理中。

三人的案情大致相同。以林伟燊为例,他是通过微信认识“妓女”,原本约好今年4月20日在勿洛蓄水池见面。

见面前,妓女拨电叫他先付“定金”才可嫖妓。他按照妓女指示,购买100元的iTunes储值卡

不久,他又接到一通陌生来电,对方名叫“阿九”,自称是龟公。对方声称,若要确保妓女的安全,就必须多付600元的定金。

被告不够钱,和“阿九”讨价还价后,被告购买了100多元的支付宝款额为定金。

被告以为遵照指示就可嫖妓,不料苦等了四到六小时,妓女还是没出现,他怀疑自己被骗,于是联络“阿九”。

这一次,“阿九”声称妓女难管理,无法和他见面。不过,他若要拿回之前付的200多元定金,就需帮“阿九”当钱骡,借出自己的银行户头帮“阿九”收钱。

“阿九”还说,如果他帮忙收钱,就可约到妓女,还可收取20元至40元的佣金。

被告觉得条件诱人,答应当钱骡,在三周内用自己的银行户头,替“阿九”接收了1万8200元。(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7年10月9日的《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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