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骑电动滑板车,公园撞倒六岁男童后逃逸,警方调阅闭路电视后,隔天上门将肇祸少年逮捕。
这起事故发生在星期二(10月24日)晚上约9时20分,地点在兀兰50道第889A座组屋附近。
警方星期五(10月27日)发文告表示,指当天接到公众报案,一辆电动滑板车(electric scooter),在兀兰50道第889A座组屋附近,撞上一名六岁男童。
据《联合晚报》获悉,男童是在当天由家人陪伴下,到住家附近公园游玩,岂料在走道上被电动滑板车撞倒。据了解,少年则在事后逃之夭夭。
男童被撞倒后,手部多处擦伤,过后他被送入竹脚妇幼医院接受治疗。据知男童留医四天后,在今早出院返家。
裕廊警署的警员在事发后展开调查,包括调阅警方电眼录像后,掌握并确认肇事少年的身份,于星期三(10月25日)将他逮捕。一辆据知是涉案的电动滑板车也被扣留。
少年是在鲁莽行事导致他人受伤的罪名下被捕,警方仍在调查这起案件。
根据刑事法典第337(b)条,初犯者若罪名成立,可被罚款最高2500元或判监最长三个月,或两者兼施。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7年10月28日的《联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