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资保护条例或收紧 更多情况下消费者不必提供身份证

日后申请成为零售店会员、上网买戏票、参加幸运抽奖,甚至是租用脚踏车时,公众或无需再提供身份证号码。(档案照片)
日后申请成为零售店会员、上网买戏票、参加幸运抽奖,甚至是租用脚踏车时,公众或无需再提供身份证号码。(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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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后申请成为零售店会员、上网买戏票、参加幸运抽奖,甚至是租用脚踏车时,公众或无需再提供身份证号码。

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个人资料,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有意收紧条例,阻止业者不必要地索取身份证号码,或扣留身份证作为租用器材及换取大厦访客证的抵押。

委员会昨起针对这项新的指导原则征询公众意见。

根据委员会在官网上发布的文件,拟议中的新指导原则明确举例,阐明在哪些情况下,业者应避免索取消费者的身份证号码。这包括主办幸运抽奖、注册新会员,以及当公众换取免费停车固本、领取网购戏票和租用脚踏车时。

2013年生效的个人资料保护法令里,原有的指导原则相对没有那么详细,只是呼吁业者避免索取过多个人资料,并应保护好消费者的身份证号码。

委员会强调,除非法律规定,又或有绝对必要准确无误地确认身份,否则任何业者和机构都不应索取、使用和披露个人的身份证号码,甚至是索取身份证副本。

因法律规定,到诊所看病、入住酒店、申请电话号码时皆须提供身份证号码。买卖房屋和申请医疗保险时提供身份证号码,也获委员会认可,因为这些交易对个人的影响很大,业者也须预防有人诈取保险金。

我国好些办公大厦都会要求访客登记换取通行证。委员会认为,大厦出于保安理由要求访客提供身份证号码辨识身份是可以接受的,但业者不该扣留身份证作为抵押。如只是为了确保访客归还通行证,业者可考虑索取手机号码方便联络,或统一出口以收回通行证。

业者保管身份证  就被视为收集资料

委员会说,不论身份证被扣留的时间长短,或业者是否有意,只要业者保管身份证,就会被视为在收集身份证上的资料。

对那些违反指导原则、没有合理理由却继续索取身份证号码的业者,如被举报,委员会将介入调查。

委员会在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如被发现违规,我们会作出相应裁决。与其他调查工作一样,裁决的威慑作用会是考量之一。”

委员会是在参考业界的作业,以及公众的反馈后修订指导原则,而这些原则也适用于护照等证件。

委员会受询时指出,曾接获公众询问和投诉,质疑为什么在订购戏票、领取免费停车固本等赠品,以及进出一些大厦时必须提交身份证。不过委员会并未透露接获几起投诉。

改变作业方式需要时间,因此委员会建议在指导原则真正推行后,给业者一年的时间调整。

委员会也同时草拟了一份技术导则,建议业者该如何修改现有作业,并提议改用电脑生成的用户名、电邮、手机号码等辨认消费者身份,出租业者则可考虑收取押金。

公众可登入网站www.pdpc.gov.sg/consultations参阅新的指导原则和技术导则,并按照格式要求,将看法电邮至corporate@pdpc.gov.sg。公共咨询将于12月18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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