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专访退休上诉庭法官赵锡燊 法海光辉50载

退休法官赵锡燊:判词是以普罗大众为对象,不能晦涩难懂。(林泽锐摄)
退休法官赵锡燊:判词是以普罗大众为对象,不能晦涩难懂。(林泽锐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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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G流动服务今年3月全面终止前,上诉庭法官赵锡燊拿着2G诺基亚手机,请手机店职员‘随便’换一台3G,表明‘能打电话就行了’。‘我女儿说我得提升,给了我这台最新的 iPhone——啊,其实我也不知道什么型号! 哈哈哈!’说着,他还真掏出手机翻查型号。

赵锡燊法官的爽朗笑声感染了记者和摄影同事,印象中他逗趣、开心笑着的样子,更加鲜明。赵锡燊法官两个月前告别了贡献长达50年的公共服务,进入退休生涯的他依旧快乐笑眯眯,目前周游列国去了。

赵锡燊于1942年在本地出生,今年9月刚欢庆75岁大寿。最高法院不久前特地为他举办荣休典礼、推介为他出版的新书“A Judge For The Ages”(《半世秉公 明镜长留》),向广受司法界、法律界敬重和爱戴的法官致最高敬意。

赵锡燊精通双语,是极少数天天阅读《联合早报》的法官,审案时发现通译不够精确,他会在顾及通译同事颜面的情况下给予提醒纠正。

父亲远见 念两校奠下深厚中英文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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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锡燊法官的小学生涯非常忙碌,上午去华校,下午到英校,在两校奔波学习的六年为他奠定中英文根基。图为他11岁念公教小学的稚气样子。(受访者提供)

儿时,赵锡燊和两兄两妹,住在五马路明古连街双亲经营的“小客栈”——新华旅店。

赵父是既传统又务实的海南人,重视儒家思想和华族文化,也意识到英文的实用价值。

就因这样,天生聪颖的赵锡燊与后来成为医生的二哥赵锡盛,成了家中的“双校生”——上午在住家后面的“三马路”奎因街(Queen Street)的公教中小学(华校)上课,下午在哥里门街(Coleman Street)的英华小学(英校)读书。

两校放学、上课时间仅15分钟间隔,公教放学钟声一响,赵锡燊即刻换上英华校服,飞奔五六分钟到英华继续上课,天天气喘如牛。

三年多后,赵锡燊改为在公教毗邻的圣约瑟小学接受英校教育。六年级那年,圣约瑟搬到摩棉路,他天天都是班上的“迟到大王”,一两个月后只好舍弃圣约瑟。

由于赵父的远见,奔跑于两校之间近六年的赵锡燊奠下了深厚的英文基础。离开圣约瑟,也是赵父权衡利弊后的决定。赵父坚信,“华校教育比较重要,英文缺乏的话还可以补”。

自小爱读法庭新闻

赵锡燊自小爱读报,尤其爱读法庭新闻,小小年纪的他有时还会质疑判决。出于这样的热忱,初中二时,已决心念法律。

由于在公教考取的华校文凭不受英国承认,赵锡燊未雨绸缪,在高二和高三以私人考生身份,分别考取了剑桥离校文凭和高级水准的两个科目。1962年9月,他拿了父亲的“奖学金”前往伦敦大学,如愿修毕法律课程。

质疑人工智慧可完全取代律师 

对于现在律师难找工作的现象,赵锡燊是否还会鼓励年轻人念法律?

他指出,目前律师市场如何,不应是决定投身法律界的因素。“生命中许多事物难测。现在看着律师需求少,未来三五年,等你念完后,需求或许就变大了。”

至于人们广泛讨论人工智慧取代律师的事,他说,科技确实可让律师变得高效精明,尤其是一般商业交易所需的法律研究和文件搜查。“但我质疑律师可完全被取代,虽然我们预见更多人工智能将运用在法律上。”

赵锡燊指出,电脑之间无法像人与人之间进行商谈,电脑更无法知道文化规范的变化方式。

“施用法律原则时,科技也无法分辨实际情况的难度和微差,这是需要律师和法官来处理的。我不认为律师和法官的这些功能,可以由机器取代。”

二加二有时变成五

1967年赵锡燊加入总检察署,1987年成为高庭司法委员,随后担任高庭法官、上诉庭法官,也是唯一与四位大法官共事过的法官,撰写的判词超过600个。

1988年左右,赵锡燊接到第一起死刑案件。他清楚记得那起谋杀案:杀人的外国人逃走了,没动手的共犯被捕、面审,最终判死刑。

“因为缺了一些证据,我担心判错。当时有二司审理制,同座的是高庭法官辛纳杜莱(已故);幸好有他在,他经验丰富,见解明确。”

涉及死刑的案件,判决过程总让他难受。

“判某人死刑像扮演上帝的角色(playing God);困难,但终归得做,要么就不接受这个职务”,他坦率地说。

赵锡燊五次重新受委为上诉庭法官,也是历来重新受委最多次的上诉庭法官。

身为上诉庭法官,对各项法律课题和政策,都必须“大小通吃”。问及哪类课题最难搞?他想了想说:“知识产权、信托和土地法,是比较技术性的法律,得多阅读。”

谨记保持客观

庭室烽火交加,“身经百战”的赵锡燊常自我提醒:必须保持客观,固有想法抛诸脑后。

“不能太早下判断,因为表面上看到和听到的,未必是你认定的事实。你必须倾听当事人解释其行动或言语,才有全面的概念。”

他指出,法官的责任是深入探查,克服个人偏见,认识“即使情况不寻常,却有可能发生”。不自我提醒,就很可能陷入既定思维或方向。

“没有完美无缺的制度”

针对我国的司法制度,赵锡燊不认为有什么大问题,因为“没有制度是完美无缺的”。

“两位法官审理同一起案件,可能会有不同的结论。就因为这样,所以才有上诉程序,这是第二个机会。”

他说:“我们不像机器,你输入数据,就得到一个答案,好像数学一样,二加二等于四。

“现实情况是,某些时候,二加二有时变成五啊!哈哈哈!”

大案印象

谈到印象深刻的大案,赵锡燊说,砂拉越客工贾布林(Jabing Kho)是近期较有难度的案件。

2008年2月,贾布林与同乡在芽笼抢劫中国客工曹如银,用粗树枝重伤曹如银致死。

贾布林被判死刑,上诉后被驳回,后因法律更改,获高庭重新判刑改为终身监禁。控方接着上诉,五司以三对二改判贾布林死刑。

赵锡燊说,五司一致同意以“贾布林施暴时是否残暴到不顾他人性命”为判案考量。

“如果只为抢劫,见死者倒地就该跑了,何必出手这么重,非得致他于死地?”

呈堂照片显示死者曹如银的头颅模糊一片,惨不忍睹。赵锡燊是赞成死刑三票中的一票。

辩方两组律师随后分别提出刑事动议和民事申请,以求撤销死刑,但最终全被五司驳回。

贾布林涉及的是刑事案,律师却提出民事申请,赵锡燊去年5月审理时,词严义正地训导了律师一顿。他告诉他们,没有任何法庭可容许申请人通过无数次诉讼申请,永无止境地拖延案件。这是法庭记者首次看到他当庭“发火”。

答问录

赵锡燊法官有问必答,是位难得的受访者。记者采访前电邮了近30道问题,受访当天他“空手到”,一如既往笑眯眯,显然胸有成竹。

不料采访一开始,他像小学生般面露难色,指着记者打印列出的某些问题说:“这些有点难。”记者答:“没问题,我给您时间准备陈词!”

赵锡燊法官听了大笑不已,一个个答案,就在笑声中溢出……

政治干预司法?

外国媒体总爱说,政治干预我国的司法体制。

赵锡燊的回答是:“当了近30年法官,从没接到任何人的电话,包括建国总理李光耀,指示我该怎么判案。

“当总检察长时,也没人打电话给我,包括我的好朋友贾古玛教授(前副总理兼前律政部长),叫我该怎么做。

“以‘戈麦斯事件’(James Gomez)来说,这是政治敏感事件。戈麦斯承认他犯下错误,我当时是总检察长,细看闭路电视视频,与下属讨论后,决定不起诉他。我认为,他讲的有可能是实话。”

注:2006年,工人党第二助理秘书长戈麦斯在提名参加竞选前,因未获得少数种族候选人的族群身份鉴定证书而指责选举局职员没处理他的申请,引发风波。

当局公布闭路电视影像,证明戈麦斯根本没提交鉴定书申请。戈麦斯事后道歉,人民行动党领导层指他是“骗子”。大选后,警方调查戈麦斯,最终只给予严厉警告。

女皇律师当庭睡觉

赵锡燊说,20多年前审理一起案件时,看到庭室一起不寻常事:诉辩双方都聘女皇律师,一方女皇律师在对方陈词时,好像睡着了。

赵锡燊观察了一阵,那女皇律师居然在“钓鱼”,果真睡着了!

赵锡燊幽默地向其(本地律师)助手说:“你的伙伴,已去了另一世界。”

本地律师后来解释那女皇律师患有某种疾病,当时是发病了。

家事

赵锡燊的贤内助是退休中学教师,三个女儿都已婚。长女嫁到美国洛杉矶,两老每年长途跋涉,飞美探望仅有的外孙女。

身为人夫人父,他如何形容自己?

赵锡燊以华语回答:“自己判自己,最难啊!”他坦言,妻子是慈母,他是严父。

当了28年法官、驰骋司法界50载的赵锡燊,以审案耐性十足见称。除非律师乖离“正题”,否则从不打岔,让律师好好呈现案件。

常言道,“男人的耐性,多数是由悍妻精心培训出来的”。但赵锡燊并没有接受上述“陈词”。问他到底有没有跟妻子吵过架?谁赢的较多?您的陈词,应该比较厉害吧?他听了大笑说,每个家庭都有争执的时候,都有自行解决的方法。至于胜负,“不能透露”。

不上厕所“秘诀”

上诉庭马拉松听审,从下午2时30分到晚上8时多,却不见法官大人上厕所,忍功一流?

赵锡燊以华语笑说:“秘方就是少喝水。多进多出,少进少出,这是自然的道理。”

“法官席上那杯是用来呷的,不是喝的。”

记者希望赵法官退休后 开班教导判词写作

赵锡燊法官秉持“判词是以普罗大众为对象,不能晦涩难懂”的原则,判词向来简明易读。

法庭同事打趣建议,赵法官退休后可开“判词写作班”,帮助其他法官写好判词,好让法庭记者处理判词时少一点“痛苦”。

目前在秘鲁看古文化和古城的赵法官,或许可边旅游,边慎重考虑这个建议了。

亮相国际舞台

在国际舞台上,赵锡燊维护和捍卫国家利益长达20年,功不可没。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和前副总理贾古玛教授在赵锡燊的荣休礼上,大力赞扬。

新马分家三年后的1968年,年仅25岁的赵锡燊出席联合国有关公约法的会议,确保马来西亚官员所确定的“水供协议不能因政治理念的不同而终止”的立场,在联合国大会记录在案。

赵锡燊还参与1974年至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大会,也与前大法官陈锡强、巡回大使许通美教授等人组成的新加坡代表团,在海牙国际法院为新加坡保住白礁(Pedra Bran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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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赵锡燊(右一)和许通美教授(右二)到日内瓦出席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大会,左一和左二为高级政府律师迪瓦利(已故)和外交部职员陈雪仁(译音)。(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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