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替恐怖夫妻辩护 律师街头挨轰

左图:女被告陈惠珍(警方提供) 中图:死者余玉莲(互联网) 右图:陈俊良律师(王康威摄)
左图:女被告陈惠珍(警方提供) 中图:死者余玉莲(互联网) 右图:陈俊良律师(王康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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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为虐死低智商女侍应生的年轻夫妇辩护长达两年又七个月,律师陈俊良当街被拦道,遭公众责问:“为什么为‘禽兽’辩护?”

《联合晚报》连日报道,陈惠珍(33岁)和丈夫潘学泉(38岁)因虐待余玉莲(26岁)至死,昨天(12月1日)分别被判坐牢16年半,以及坐牢14年与鞭刑14下。

两名被告的义务代表律师陈俊良(38岁)今早(12月2日)接受《联合晚报》专访时说,案件受到国人热烈关注,他为被告辩护也饱受争议。

“这几天我出门都会有人指指点点,还有人会直接上来骂我说,为什么要为这两个‘禽兽’辩护,造成我精神压力也很紧绷。”

他表示,这是他作为律师多年以来,第一次面对这样的情况,除了在街上遭受公众责问,也收到了许多责备的电邮和短信。

《联合晚报》的意外热线也接获数通来电,读者们纷纷表达对案件的关注,在谴责两名被告行为的同时,也表达对律师为“这种人”辩护的不满。

对此,他希望公众能够体谅,作为无偿义务律师的工作和责任,无论被告犯下什么罪行,律师都必须维护他们的法律权利。

“义务律师好像医生一样,医生不能选择是否去拯救病患,义务律师也是一样,特别是寻找无偿法律援助的人,都无法承担费用。”

陈俊良也表示,自己的“师父”苏峇士强调,无偿律师的职责是确保被告得到应有的代表,而不是审判被告,因为那是法官的工作。

案件拖延两年七个月,陈俊良在这期间花了许多时间和心思,尤其是审判前一周仍在日夜赶工,尽最大努力帮助被告。

他想对公众说:“案件已经了结,被告也受到法律制裁,希望公众能谅解律师和家人的压力。”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7年12月2日的《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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