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记后人争百万洋房 老三追讨407万败诉

(左图)起诉人是瑞记海南鸡饭创办人三儿子莫泰錩。(右图)“瑞记”鸡饭创办人莫履瑞过世后,留下位于丹戎加东路一带白兰森路的洋房。(档案照)
(左图)起诉人是瑞记海南鸡饭创办人三儿子莫泰錩。(右图)“瑞记”鸡饭创办人莫履瑞过世后,留下位于丹戎加东路一带白兰森路的洋房。(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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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瑞记鸡饭后代争1630万元洋房案,被指烂赌欠债的三儿子声称当年担心被追债,所以暂把四分之一洋房权益转给兄弟保管,如今要讨回自己应得的资产,但法官认为他理据不足,判他败诉。

《联合晚报》报道,新加坡五六十年代海南鸡饭业的佼佼者“瑞记”创办人莫履瑞在1977年过世,留下一栋位于丹戎加东白兰森路的洋房,他在过世前把洋房平分给其中四个儿子。

洋房占地达1万3844平方尺,在2015年以1630万元售出,创下那年拍卖行各类房地产的最高成交价。

老三莫泰錩同年入禀高庭起诉两名兄弟,向老二莫泰松与老四莫泰川追讨四分之一的洋房权益,等于407万5000元。案件去年4月在高庭开审,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今早发表裁决。

根据诉方,老三在1985年陷入经济困境,他也在1988年宣告破产,并在1996年脱离穷籍。

老三声称,老二与老四只是代他保管洋房股权,他当年因担心自己的债务状况连累家族,所以在母亲与大哥的建议下,转让名下的四分之一的洋房股权给老二和老四。母亲与大哥已不在人世。

诉方的立场是,在转让协议下,老二与老四只是代老三保管洋房权益,这份股权还是属于他的,他应分得407万5000元。

但法官认为,诉方无法充分证明起诉人当初是把洋房股权暂时交给两名兄弟保管,判他败诉,无法拿回洋房权益。

今早(1月11日)出庭闻判的老三拒绝接受媒体访问,代表律师奈尔(Rajiv Nair),会和当事人商讨是否要针对裁决结果上诉。(部分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8年1月11日的《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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