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女官员 收千元贿赂 让泰女延长逗留

被告林志吟。( 图/ 海峡时报)
被告林志吟。( 图/ 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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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移民局女官员流连挂花场,抵不住诱惑,接收1680元贿赂,答应“放水”为泰国挂花女“盖章”延长社交准证。

这起事件发生在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间,被告林志吟(27岁)事发时是一名稽查长,在兀兰关卡工作,负责检查入境旅客的签证。

被告共面对七项受贿的罪名,控方以其中三项提控她。

案情显示,被告在2012年光顾一家泰国挂花场时,场内的“妈妈桑”玛宁彩得知她的身份后,就上前问她是否能够帮忙“放水”帮她属下的舞女“盖护照”,延长准证,当下遭被告拒绝。

一个“盖章”60元

岂料两年后,“妈妈桑”再次提出要求,被告竟答应帮忙舞女们“U转”。

“妈妈桑”于是将她引荐给当代理人的丈夫林文贤,两人协商好在被告执勤时,通过简讯告诉对方她所负责的柜台,而林文贤则会将舞女乘坐的车辆型号、颜色等告知被告,方便她辨认。

根据控状,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间,被告“放水”让泰国籍女郎延长社交准证,林文贤答应被告为每一名女郎“盖章”,就给被告60元,被告共收贿1680元。

律师替被告求情时称,她此后都不能受雇于公共服务部门,也将因案底而难以在私营企业求职,求法官轻判。

法官判她坐牢8个月。林文贤则在去年4月24日被判坐牢8个月。(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8年2月27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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